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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131号
【颁布时间】 2008-10-20
【实施时间】 2008-10-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00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全市环保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第二检查小组由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国土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结合全市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尾矿库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第三检查小组由市滇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政府目督办等部门组成,重点检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情况;
  
  第四检查小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政府目督办等部门组成,重点检查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
  
  第五检查小组由市经委牵头,市环保局、滇管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重点检查违反产业政策问题;
  
  第六检查小组由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滇管局、监察局等部门组成,重点检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
  
  市级环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切实加强对基层部门开展环保大检查的指导,制定抽查、督查方案,逐级组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行政问责。
  
  市环保局联系人:杨姝文,电话(传真):4166482,邮箱:LB2W@sina.com
  
  市经委联系人:官云初,电话:3139295,邮箱:kmjwch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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