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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城管局:负责应急状态下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环卫行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中石化、中石油公司:负责承担保证市场供应的责任,保证按省商务厅拨付令执行供应计划。负责对各自成品油购销存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报送,并对已知或预见将会发生影响市场供应的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状态时负责向上级公司申请增加配置计划和资源供应量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油源,加强运输协调和资源衔接,平衡资源供应。合理拟定汽、柴油绿色通道加油站数量并及时开放绿色通道,保障重点单位、重点工程、生活必需品运输、重要设施的成品油供应,制定本系统应急预案和加油站应急保障措施。 第六条 县(市)区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各县(市)区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供应的应急工作。 第三章 应急机制 第七条 信息监测报告。 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在应急状态时切实加强对计划供应状况和市场供求、后续资源情况的监测。当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的库存总量加上可与现有库存量衔接上的在途量之和≤全市10天成品油供应量,其中柴油占69%(中石化占59%、中石油占41%),汽油占31%(中石化占33%,中石油占67%)时两公司实行每日报告制。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负责建立本区域成品油市场供需巡查制度。按监测、应急、报告等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协调处理,并向上级商务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确保市场稳定和信息畅通。 第八条 应急级别。 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分为三级、二级、一级三个级别。三级为趋紧状态,二级为紧张状态,一级为紧急状态。 三级:成品油油源不足,库存下降、后续资源趋紧,可能产生地区性多行业供应紧张状态,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主要参考指标: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的库存总量加上可与现有库存量衔接上的在途量之和≤全市10天的供应量,并可能持续减少;市场供需缺口量达到正常时期供应量的10%;县区和主城区出现车辆排队加油现象。 二级:成品油油源持续紧张,补充较难,库存持续减少,可能产生地区性多行业供应紧缺的情况,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严重影响。 主要参考指标: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的库存总量加上可与现有库存量衔接上的在途量之和≤全市7天的供应量,并可能持续减少;市场供需缺口量达到正常时期供应量的20%;县区和主城区加油站排队车辆逐渐增多,部分交通阻塞,维持秩序难度加大。 一级:成品油油源持续紧缺,库存持续减少,可能产生市场供应中断的紧急状态,出现成品油供应危机,对经济社会发展可能产生极其严重影响。 主要参考指标:中石化、中石油两公司的库存总量加上可与现有库存量衔接上的在途量之和≤全市4天的供应量;市场供需缺口量达到正常时期供应量的30%;县区和主城区加油站排队加油车辆严重阻塞交通,秩序混乱。 第九条 应急预案启动。 (一)因发生自然灾害(地震、冰冻雨雪、洪水、泥石流、地质结构变化等)或其他突发事件而造成输油管道或铁路、公路运输干线较长时间中断,随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全省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启动或终止时,昆明市根据本市情况决定成品油供应应急预案的启动或终止。 (三)成品油市场供应短缺状态达到三级(趋紧状态)主要参考指标时,随即启动三级应急预案。随着市场供应短缺状态变化,按照递增递减办法达到新级别主要参考指标时,随即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取消原级别应急预案。 第十条 应急启动程序。 领导小组根据办公室对市场应急状态的情况报告和市场供应短缺状态特点、发展趋势、持续时间及将对社会经济造成的影响等,确定应急级别并指挥实施。 第十一条 应急结束。 成品油市场供应短缺状况缓解,且后续资源保障持续好转,应急处理工作程序自行终止。应急结束后,领导小组对应急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章 应急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应急保障措施共11项: (一)启动日监测报告制度。中石化、中石油公司每日准确、及时报告库存总量和可与现有库存量衔接的在途量,市场投放、销售情况,以及后续资源和市场分析情况。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关注市场供应变化状况和供应秩序,做好应急预备工作,保持联络畅通,及时通报异常情况,做好宣传工作,引导消费,缓解市场紧张情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