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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130号
【颁布时间】 2008-10-15
【实施时间】 2008-10-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05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成品油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领导小组及时向省成品油市场供应协调小组报告情况,争取支持,增加对昆明市场的投放计划,同时积极与两大集团沟通协调,争取资源。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省成品油供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请示汇报,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协调增加市场投放量。
  
  (五)中石化、中石油两大集团公司积极申请调整投放计划,补充库存,投放市场,保证需求。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调整成品油供应流向,保证绿色通道及政府重点工程、高速公路加油站成品油供应。
  
  (六)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供油变化状况和秩序巡查,监督检查经营行为,实行值班制度。
  
  (七)适时启动绿色通道,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工程特别保障供给。
  
  (八)鼓励社会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大采购力度,争取油源,补充市场。
  
  (九)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尚有资源的加油站点名单,指导有序消费。
  
  (十)坚持24小时通信畅通和值班制,随时通报异常状况。
  
  (十一)启动市级储备,申请省级储备支持。
  
  第十三条 应急级别与应急措施的对应。
  
  应急级别为三级时,对应第十二条1至3项措施;
  
  应急级别为二级时,对应第十二条1至9项措施;
  
  应急级别为一级时,对应第十二条1至11项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预案绿色通道供应范围为:
  
  重点行业:公安、公交、邮政、医疗救护、城市环卫、公共安全、水电煤气、消防救助、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城市出租汽车运输、生活必需品(粮、油、肉、蛋、奶、蔬菜等)运输供应等。
  
  重点单位:部分关系全市性经济发展的重点厂矿、监狱、银行、机关、学校食堂等。
  
  重点工程:政府重点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第十五条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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