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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1、完善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机制。各级机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12、强化岗位管理,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按照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聘上岗的原则,建立岗位设置、竞聘、考核、奖惩等各项制度和具体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考核标准,逐步实行责、权、利挂钩的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考评与工资奖金、选拔任用等挂钩。逐步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采用岗位竞聘的方式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13、建立人员退出机制,促进人员的正常流动和更新,精简冗员,促进竞争,保持队伍的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和完善与聘用制配套的辞聘、解聘制度和辞职、辞退制度,对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人员,依法进行调整或予以辞退。要积极参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妥善安置落聘人员。 14、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实行奖励表彰制度。遵循精神鼓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计划生育药具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实行重实绩、重贡献,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和人才激励机制。各省级药具管理站负责本省所辖各级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机构的等级评定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审表彰工作,定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鼓励先进,带动全体。 (三)加强计划生育药具系统人力资源培训和能力建设 15、加强药具干部培训教育和能力建设,提高各级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人际协调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主要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培训教育活动: (1)政治理论学习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廉洁自律的意识;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办事,把自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药具工作管理与服务质量的标准。 (2)业务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药具干部适应当前和未来发展需要的能力。学习内容主要包括:人口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知识;计划生育药具工作政策和法律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和药具知识,药具质量管理知识,药具信息化管理知识,以及药具计划、统计、仓储、物流等管理知识。 (3)工作能力培养。提高药具干部的行政管理能力、技术服务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着重增强各级干部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领导干部总揽全局、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矛盾的能力和实施科学管理的能力。 (4)在职学历教育。鼓励和引导药具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参加在职对口学习;培养一批有作为的学科带头人和高学历、高层次的复合型人才,促使药具系统人力资源向人才资源转化,改善药具系统干部队伍学历结构。 16、加强教育培训和能力建设的主要措施: (1)树立终身学习观念。培养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观念,通过终身教育学会生存,完善自我,全面发展。 (2)创建学习型单位。开展创建学习型单位活动,提高药具干部沟通、合作和学习的能力。 (3)丰富培训形式。采用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实行长期培训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国内培训与出国考察相结合,理论学习与技能传授相结合,提高培训效率。 (4)规范培训管理。培训工作实行下管两级、层层培训的办法。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负责药具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每年举办1期省级站长培训班,并组织编写《计划生育药具干部培训教材》,制作远程教育课件;为基层单位培训专业技术培训教员。乡级以上药具干部每年轮训一遍;村级药管员定期集中培训;新任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脱产学习。 (5)实行资格管理。建立培训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制度。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发展中心要加强指导,做到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教材,统一验收标准,统一颁发证照。各级药具管理发放人员参加相应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的才具有上岗资格。 (四)大力开展药具系统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 17、广泛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广大干部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意识,提高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自觉性,坚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理想信念,强化群众观念、法制观念和团队意识,培养和树立廉洁奉公、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思想作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