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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8]63号
【颁布时间】 2008-10-07
【实施时间】 2008-10-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25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全州冬季农业开发暨小春生产意见

[接上页]

  (六)加强领导,增加对冬季农业开发和小春生产的投入。冬季农业开发和小春生产,是全年农业生产的基础,也是发挥大理州独特优势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培育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开拓农产品市场的重点,是全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潜力最大的、优势最强的农业产业,对于粮食安全、农民增收、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超前谋划,精心组织,引导农民群众合理布局,科学种植,产业化开发;引导企业建立基地,开拓市场,订单生产,建立品牌。一是要加强对冬季农业开发和小春生产的组织领导,科学规划重点产业,早谋划,早部署,组织、协调、引导抓好种植计划落实。二是要抓好农资市场监管、供应和协调,发改、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做好农资市场监管,质量检验,打击假冒伪劣和坑农害农行为。三是要按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协调好生产、加工、流通各个环节的关系,大力推行订单农业,协调好农民、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利益关系,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四是要切实加大投入,各县市要切实落实财政对冬季农业开发和小春生产经费的支持,增加对基地建设和科技示范推广的投入,引导和调动农民、企业的生产积极性。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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