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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陇政办发[2008]141号
【颁布时间】 2008-09-28
【实施时间】 2008-09-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293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

[接上页]

  2、调查点确定。根据《2008年甘肃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评估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全市考核乡镇数为43个,其中:武都区、礼县、西和县、宕昌县各6个,文县、康县、徽县、成县各4个,两当县3个。每个乡镇随机抽查一个村,抽查的村若总人口不足800人,则为整村调查,若抽查村的总人口数在800人以上,则为整社(组)调查,但调查人口要达到600人以上。为了做好调查点的确定,各县(区)对所属乡镇按“好、中、差”3:4:3的比例分类排序,并务必于10月8日前将排序名单报市人口委。
  
  3、时间安排。考核工作于10月15日开始,至23日完成现场调查工作,24日开始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估,11月10日前市上向省上上报考核评估结果。
  
  五、考核评估工作纪律和要求
  
  1、不得专程迎送,不得书写欢迎检查指导之类的标语。
  
  2、考核组食宿费用由考核组按规定标准全部承担,县上可协助安排,但不得超标准。
  
  3、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向工作队员送钱、送物、送纪念品。
  
  4、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给工作队员安排娱乐活动和参观活动。
  
  5、县到乡只允许2人陪同,乡到村只允许2人陪同,村到户只允许村、社(组)干部1人陪同,坚决反对工作队员尚未到乡到村,县乡干部已提前到乡进村入户安排布置、打招呼的行为,如有违反,按干扰论处。
  
  6、被调查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7、为加强考核监督,各县(区)须从纪检监察部门抽调3名科级干部随考核组现场监督。
  
  
二00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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