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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实施时间、方法与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7 年9 月-2008 年6 月)。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方案,做好贯彻落实《条例》培训各项准备工作,调整海口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二)组织培训学习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11月)。拟于2007年11月份和2008年11 月份组织《条例》培训班,组织全市各区政府、各成员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对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培训,同时部署下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落实《条例》提出具体要求。 (三)实施《条例》的宣传发动阶段(2007 年9月-2008年9月)。采取街头宣传、悬挂横幅、发行小册等方式,由各区政府、各成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向社会广泛宣传《条例》实施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把《条例》问答、宣传口号和《条例》内容等在《海口晚报》和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宣传,提高人民群众自觉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四)编制目录和指南(2007 年11月-2008 年12月)。根据《条例》精神,进一步规范市政府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并明确负责公开的部门。各区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培训的要求和统一格式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汇编成册,2008年12月前,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五)制定制度规范工作阶段(2008年1月-2008年12月)。市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各成员单位负责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部管理工作制度,保证公开工作各个环节顺畅。 (六)考察学习阶段(2008年5月-10月)。组织有关人员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绩显著的省市进行考察学习,结合外地的先进工作经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深化和推进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 (七)督查考核、总结提高阶段(2008年10 月-2009年3月)。拟于2008年10月份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对发现问题的单位,限期改正。并于2009年3月份,结合工作目标考核,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一次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