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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德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2008]6号
【颁布时间】 2008-09-24
【实施时间】 2008-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39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茶产业发展的意见

[接上页]

  (二)发挥协会作用。一要鼓励和支持农民成立自负盈亏、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茶叶合作社,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使分散的小生产同现代化的大市场相接轨,促进茶农增收;二要发挥市、县二级茶叶协会的作用,依托行业协会做好产业规划、行业标准、专业培训、技术交流、中介服务等工作,维持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服务体系,促进茶业又好又快发展。三要加强与宁德在销区茶叶商会(协会)的联系,加强信息沟通,引导茶叶生产者、经营者根据市场需求组织生产,提高市场占有率。茶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采取措施,积极引导有实力的企业练好内功,走出国门,积极拓展国际市场。
  
  (三)加大产业投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大力发展茶产业的重要意义,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增加投入,市本级从今年开始每年将安排300万元以上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年有所增加。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当地实际,适当安排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并列入本级预算。市、县两级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重点用于品牌宣传、产业结构调整和茶叶质量安全等事关茶产业发展的重点项目上,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茶业管理机构,不断加强茶技队伍建设,创造良好环境,保障机构运转。要采取措施吸引人才,壮大队伍,促进宁德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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