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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残联: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防盲治盲工作,为最终实现到2020年消除可避免盲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组织制定了《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 二○○六年七月十八日 全国防盲治盲规划(2006~2010年) 一、现状和问题 盲严重影响我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加重了家庭和社会的经济负担。建国以来,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防盲治盲工作,经过多方面共同努力,我国的首要致盲病因已由以沙眼为主的传染性疾病转变为以白内障为主的非传染性疾病。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国际防盲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提出“视觉2020,享有看见的权利”的防盲治盲全球性战略目标,到2020年要在全球消除包括白内障、沙眼、儿童盲、低视力与屈光不正等导致的可避免盲,我国政府做出承诺并积极参与实现这一目标。 我国现有盲人约500万,低视力人口约710万,是世界上盲和视力损伤最严重的国家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老龄化,新发盲人数也在不断增加,我国防盲治盲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目前,我国防盲治盲工作中存在着经费投入不足、人才缺乏且分布不平衡、基层眼科服务能力和水平较低、初级眼保健工作薄弱、信息系统不完善、群众防盲治盲意识不强等问题。手术是解除白内障盲的有效手段,我国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数为450,手术量还比较低。要实现到2020年消除可避免盲的战略目标,任重道远。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贯彻国家的卫生工作方针,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以农村和贫困人口为重点,防治结合,全面加强防盲治盲工作。 (二)工作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加强部门协调和合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吸收多方资源共同参与;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分步实施,量力而行,重在落实。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底,争取达到以下目标: (一)初级眼保健服务覆盖率以县(区)为单位达到80%以上。 (二)设有眼科或具有眼科专科医师的县级医院达到全国县级医院总数的80%以上。 (三)全国创建200个防盲治盲示范县(区)和10个防盲治盲示范地区(市),以及500个白内障无障碍县(区)。 (四)百万人口白内障手术率达到800,白内障手术人工晶体植入率争取达到85%以上。 (五)控制滤泡性沙眼(TF)患病率小于5%,沙眼性倒睫(T T)患病率小于1‰,消除致盲性沙眼。 (六)70%的视力小于0.3的屈光不正患者能够配戴合适的眼镜。 (七)地级市及以上行政区要有至少一家低视力门诊或低视力康复部,10万低视力患者得到视觉康复。 (八)积极预防儿童盲,家长对儿童盲防治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以上。 (九)糖尿病患者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整合社会资源。 1.把防盲治盲工作纳入卫生工作和残疾人康复规划,加强领导,增加投入。 2.加强全国防盲指导组和防盲办公室的建设,增强其指导防盲工作和协调防盲治盲资源、组织实施全国性的防盲治盲活动的功能。 3.加强省级防盲指导组和防盲办公室的建设,使其更有效地协调本地区防盲治盲和相关工作的组织管理、业务指导、专业人员培训、信息收集等工作。 4.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建立机制,完善制度,加强协调,充分发挥各种防盲治盲资源的作用。 (二)加强防盲治盲队伍建设。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确定专人,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盲治盲工作。 2.每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确定一家实力较强的三级医院眼科或眼科专科医院作为依托,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残联承担防盲治盲有关任务。 3.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管理人员政策法规、眼病流行病学调查、防盲治盲资料的积累与分析、初级眼保健等方面知识和工作技能的培训。 4.根据防盲治盲和临床工作需要,安排基层眼科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掌握白内障复明手术技巧,开展眼科新技术、新业务,提高业务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