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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昆政办[2008]107号
【颁布时间】 2008-09-19
【实施时间】 2008-09-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58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加强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加大、加密阳宗海流域地表水及重点企业环境监测工作。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具体实施单位:宜良县政府、呈贡县政府
  
  责任人:赵学农、刘绍安、吴庆昆
  
  (六)实施最严格的问责制度
  
  全面启动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措施不力的、不果断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人:丁仕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昆明市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的协调、领导及组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宜良县、呈贡县参照成立县级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各市级相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
  
  (二)加强协调
  
  坚持“上下一致、区域联动、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原则,认真落实省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精神,建立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和玉溪市人民政府组成,省九湖办、省环保局、省水利厅等省级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三)经费保障
  
  由市财政局负责做好阳宗海水体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的经费保障。
  
  (四)宣传教育
  
  做好新闻舆论的引导工作,确保主动及时、准确客观。有关宣传报道要适时适度、准确客观,防止炒作和引发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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