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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九月十八日 中卫市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减少各种灾害对农民种养业造成的损失,积极帮助广大农户规避和化解自然灾害风险,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稳定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制度,切实提高农业生产抗灾能力,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厅、宁夏保监局等部门2008年宁夏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8]10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中卫市2008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民抵御自然风险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以保费补贴政策为引导,以农民自愿为前提,以提高农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探索运用保险机制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业保险制度,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社会影响,建立规范有序、覆盖全面的农业灾害农业保险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为促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我市的农业保险工作实行“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户自愿、保费共担、积极稳妥、协同推进”的原则。即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通过宣传发动等措施,引导和推动农户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农业保险,并对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和基地按照区、市、县(区)各级政府分别按比例给予资金补贴。同时,在实施农业保险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确保农业保险的规范化运作。 三、试点内容 (一)试点险种 按照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本着“先起步、后推广”的原则,今年先期开展压砂西甜瓜、设施农业、苹果、能繁母猪、奶牛五个险种的保险试点工作。待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再推广到其它险种。农民对试点险种,可自愿选择一项或多项进行承保,不得强制参保。 (二)试点范围和规模 1、设施农业:计划实施日光温室保险试点面积26500亩。其中文昌镇200亩,滨河镇270亩,迎水镇254亩,东园镇7800亩,柔远镇8500亩,镇罗镇8656亩,永康镇500亩,常乐镇40亩,宣和镇280亩。 2、压砂西甜瓜:计划实施试点面积92800亩。其中香山乡2.68万亩,永康镇1.6万亩,常乐镇1万亩,宣和镇2万亩,兴仁镇2万亩。 3、苹果:计划实施试点面积8700亩。其中永康镇4700亩,常乐镇500亩,宣和镇3000亩,迎水镇500亩。 4、能繁母猪:计划试点规模14000头。其中文昌镇290头,滨河镇148头,迎水镇918头,柔远镇530头,永康镇1256头,常乐镇429头,兴仁镇1026头,东园镇3524头,镇罗镇2165头,宣和镇3714头。 5、奶牛(包括成年奶牛和后备奶牛):计划试点规模成年奶牛为1020头,后备奶牛为600头。其中:滨河镇成年奶牛170头,后备奶牛80头;东园镇成年奶牛150头,后备奶牛60头;迎水镇成年奶牛250头,后备奶牛170头;柔远镇成年奶牛250头,后备奶牛190头;宣和镇成年奶牛200头,后备奶牛100头。 (三)保险范围和期限 设施农业、压砂西甜瓜、苹果保险范围为生长正常和管理规范的农业产品,保险期为从种植起到产品成熟收获止。 能繁母猪、奶牛保险期为一年。 (四)保险责任 补贴保险的保险责任设定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重大病害所导致的投保农作物灾害损失和动物直接死亡。 1、自然灾害:包括暴雨、洪水(政府决定的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旱灾、连续降雨、花期沙尘暴。 2、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坠落。 3、重大病害: (1)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炎、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害、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 (2)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病、日本吸血虫病。 (五)参保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