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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宿政办发[2008]168号
【颁布时间】 2008-09-10
【实施时间】 2008-09-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79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中心城市人口五年倍增工作责任的通知

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中心城市人口五年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宿发〔2006〕12号)精神,推进人口五年倍增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2008年底完成中心城市人口达46万人、2010年达到60万人目标,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心城市人口五年倍增工作责任分解表》(见附件1)下达给你们,请各地、各责任单位进一步量化指标,落实责任,切实加大阶段性目标推进力度,确保实现中心城市人口五年倍增目标任务。
  
  从9月份起,请各地、各责任单位将工作情况每月底报市政府办公室,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同时上报《中心城市人口新增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电话:84368379;传真:84368300;电子邮箱:jssqhou@126.com。)
  
  附件:1. 中心城市人口五年倍增工作责任分解表
  
  2. 中心城市人口新增情况统计表
  
  
二OO八年九月十日

  
  附件1:
  
  
中心城市人口五年倍增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目标
  
  工 作 任 务
  
  责 任 单 位
  
  1
  
  2010年中心城市人口达60万
  
  8月份起至2008年底,宿豫区新增1万人(月均增0.2万人);宿城区新增1.2万人(月均增0.24万人);市经济开发区新增0.9万人(月均增0.18万人);湖滨新城新增0.4万人(月均增0.08万人)。到2010年底,宿迁中心城市人口实现60万人。比2008年底净增14万人。宿豫区每年新增2万人,宿城区每年新增2.5万人,市经济开发区每年新增1.65万人,湖滨新城每年新增0.85万人。其中投资兴业、创业就业人口占35%,农民进城居住占29%,学生占17%,流动人口占15%,引进人才占1%,大中专毕业生占3%。
  
  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
  
  2
  
  实施“工业强市”战略,为中心城市人口提供充裕的就业岗位
  
  大招商、招大商,全面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大力实施“规模企业上台阶”和“微小企业进规模”工程,加大对50强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利税前20名和用工前20名企业实行全方位挂钩服务;加快培育纺织服装、木材加工、食品饮料、金属冶炼与压延、机械电子、化工医药等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制造业产业集群。
  
  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财政局、经贸委
  
  3
  
  实施“低房价战略”,为中心城市人口提供优质居住条件
  
  实施“开发区安居就业”工程,加快社区邻里中心、蓝领公寓和经济适用房建设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扩大中心城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定销房供应;大力实施百栋高层推进工程,2010年中心城市在建、已建12层以上高层300栋。
  
  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
  
  4
  
  实施“人才战略”,加大对各类人才引进力度
  
  大力实施“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引进330工程”,缓解企业生产、管理等方面人才紧缺矛盾;动员在中心城市内工作人员家庭成员到市区居住生活;坚持走“教育精明增长”路子,扩大城市优质教育资源,加快打造教育产业集聚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建立职业教育发展基金,引导更多外市人口到中心城市务工就业;继续深入实施“三引进”工程,扩大各类学校的招生规模,中心城市内的户籍人员,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按区域就近入学,一律不收择校费。2008年底前,宿城区所有农村高中学校全部集中到中心城市;2011年底前,宿豫区所有农村高中学校全部集中到中心城市。
  
  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教育局、财政局
  
  5
  
  创新创业机制,健全中心城市人口创业服务体系
  
  完善创业激励机制和劳动力资源信息库,认真开展中心城市失地农民、城镇下岗职工的创业技能培训,实现供求对接;倡导、劝导、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就业;切实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严格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简化办理手续,及时足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施“千百万”工程,重点抓好开发区企业、建筑企业、三产服务企业的社会保险扩面工作,年内开发区企业参保率不低于30%;积极研究落实农村人口进城生活,原有土地使用权配套政策,推进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形式的土地规模经营,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宿豫区、宿城区、宿迁经济开发区、骆马湖示范区,劳动局、农工办、财政局、民政局、国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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