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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城乡供水设施灾后重建规划》已经2008年第17次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供水设施灾后重建任务。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十日 陕西省汶川地震受灾地区城乡供水设施灾后重建规划 一、城乡供水设施震损情况及损失评估 (一)城乡供水设施震损情况。四川汶川“5?12”特大地震及此后连续发生的强余震,造成我省汉中市、宝鸡市、西安市、咸阳市、安康市及杨凌示范区所辖37个县(市、区)的城乡供水设施不同程度受损,震损工程总计1284处,其中汉中市527处、宝鸡市450处、西安市15处、咸阳市174处、安康市96处、杨凌示范区22处,影响供水人口136.9万人。受损供水设施中有55眼机井发生井管弯曲、井壁破裂,684座水塔发生倒塌、倾斜、裂缝和地基沉陷,284座蓄水池出现裂缝、坍塌,641公里供水管网发生管道扭曲、断裂和渗漏,463处其他供水设施发生不同程度损坏。 (二)供水设施灾害损失评估。据计算评估,全省城乡供水设施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4亿元(各地供水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详见表1),其中汉中市供水设施直接经济损失0.56亿元,宝鸡市供水设施直接经济损失0.67亿元,分别占全省供水设施直接经济损失的34%和41%。供水设施受损对灾区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了困难,对当地的水利建设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影响。 表1: 受灾市(区)城乡供水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表 序号 受灾市(区)名称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占全省供水设施直接 经济损失的百分比(%) 1 汉中市 5568 34 2 宝鸡市 6693 41 3 安康市 937 6 4 西安市 418 3 5 咸阳市 2491 15 6 杨凌示范区 254 2 合计 16362 100 二、灾后重建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灾后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深入研究,充分论证,统筹考虑受灾群众生活用水及恢复生产等各项需求,结合城乡供水工程自身特点,将恢复重建工作与农村饮水工程“十一五”规划相结合,科学规划,精心组织,确保受损供水设施灾后重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鉴定,科学定案。按照宜修则修、宜改则改、宜建则建的原则,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供水设施加固修复和重建方案。 2.先急后缓,突出重点。按照先应急、后重建,先除险、后完善的原则,注重应急与重建相结合、近期与长远相结合,优先解决好灾区群众临时安置点和群众应急供水问题,优先解决受损机井和水塔等设施的修复重建问题。 3.科学评估,统筹兼顾。在聘请有资质的单位和专家对震损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全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统筹安排受灾地区城乡供水设施的灾后重建工作。 (三)规划编制依据、范围及规划期。 1.编制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08〕54号)。 (2)《陕西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转发陕西省汶川地震受灾地区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抗发明电〔2008〕6号)。 (3)《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规划编制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陕水规计发〔2008〕174号)。 (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做好“5?12”地震灾区城乡供水设施应急抢险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农经〔2008〕699号)。 (5)《陕西省“十一五”农村饮水工程规划》。 (6)《陕西省村镇供水工程初步设计要点》。 2.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距汶川地震震中300公里、烈度达到6度以上的地区,共涉及汉中、宝鸡、咸阳、安康、西安五市和杨凌示范区的37个县(市、区)。分别为汉中市的汉台区、宁强县、略阳县、勉县、城固县、洋县、西乡县、镇巴县、留坝县、佛坪县、南郑县等11个县(区),宝鸡市的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翔县、岐山县、扶风县、眉县、千阳县、陇县、麟游县、凤县、太白县等12个县(区),西安市的周至县、户县2个县,咸阳市的长武县、武功县、兴平市、彬县、礼泉县、乾县、永寿县等7个县(市),安康市的汉阴县、石泉县、宁陕县、紫阳县等4个县,以及杨陵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