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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独镇人民政府,凤凰镇人民政府,南新农场,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9月5日召开的我市迎接全国爱卫办考核鉴定工作协调会议精神,迅速解决当前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的考核鉴定,现将有关工作责任分工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任务分工 (一)营造“创卫”活动氛围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三亚晨报社、市创卫办、市规划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 主要任务:1、“两台一报”要做到每天有创卫报道;2、河东区、河西区负责发动辖区内单位、社区进行创卫宣传;3、市规划建设局在10月10日前要完成市区建筑工地墙体创卫宣传广告;4、市交通局负责汽车站、火车站、凤凰机场的创卫宣传;5、市教育局负责学校的创卫宣传工作;6、市委宣传部负责5个大型电子屏创卫广告宣传;7、市卫生局负责各医院的创卫宣传;8、市创卫办(爱卫办)负责提供创卫宣传内容和在相应的地点设立创卫宣传风景栏(墙)。 (二)卫生保洁 牵头单位:市园林环卫局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及两区环卫局 主要任务:保洁至少在12小时以上,每天清运垃圾两次,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保洁到位。 (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牵头单位: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 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 主要任务:对城区、镇区、场区的辖区各单位、各店铺和居民住户制定“门前三包”责任书,对违反“门前三包”的行为进行处罚,培养良好的卫生风气。 (四)建筑工地卫生和渣土余泥运输管理 牵头单位:市规划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市交警支队 主要任务:1、在10月10日前按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施工工地卫生管理规定,规范城区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对10月20日前能够完工的,加快速度完工,如在10月20日前不能完成的,要按规范做好围档规范施工。对运输渣土余泥的车辆要严格规范,2、工地进出口要有冲洗设备,对运输车辆的抛洒行为要严厉处罚。 (五)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河东区、河西区 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市规划建设局。 主要任务:按各自的辖区范围组织整治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两镇、两区和市规划建设局要加快对城郊结合部道路与市区道路交接口的硬化,防止泥土带入城区。 (六)单位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创办(爱卫办)、河东区、河西区 配合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 主要任务:由市创卫办(爱卫办)负责协调,从各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督查,检查要做好记录并存档管理。河东、河西区负责将辖区内的情况提供给创卫办,对脏、乱、差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曝光,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市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七)垃圾广告、家禽和养犬管理 牵头单位:市创卫办(爱卫办)、河东区、河西区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市财政局 主要任务:由市财政局落实专款实行招投标,试行半年打击垃圾广告承包管理,遏止城区饲养家禽的现象,规范养犬管理。 (八)除四害工作 牵头单位:市爱卫办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 主要任务:由市爱卫办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公共环境除四害承包服务工作,对于各单位内的环境,则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生监督所配合市爱卫办进行除四害执法工作,要求各机关单位聘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按规范消杀。 (九)车辆乱停乱放现象整治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南新农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要任务:1、对城区划线停车;2、对未按规范停车的车辆进行处罚;3、对田独农贸市场、建材市场、春园路、解放路、第一集贸市场路口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整治;4、整治后移交辖区管理。 (十)“五小”行业卫生整治 牵头单位:市卫生局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田独镇、凤凰镇、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市文体局、三亚工商局 主要任务:1、按原“五小”整治方案继续整治至达标;2、对五小行业的占道经营现象进行整治;3、每条街要建设一批五小单位卫生样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