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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223号
【颁布时间】 2008-09-08
【实施时间】 2008-09-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3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整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存在问题做好迎接考核鉴定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破产企业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
  
  主要任务:1、对破产企业的卫生进行整治,特别是友谊路面粉厂、三亚食品厂以及外贸路的外贸破产企业;2、由市国资委、河东区、河西区组织下岗职工组成卫生专业队进行保洁。
  
  (十二)城区废品收购站清理
  
  牵头单位:河东区、河西区
  
  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三亚工商局
  
  主要任务:在10月20日前将城区的废品收购站清理到选定的郊区地段,对无证站点进行取缔。
  
  (十三)学校及周边的卫生管理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配合单位:河东区、河西区、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园林环卫局。
  
  主要任务:1、加强对学生卫生意识的培养;2、取缔学校周边乱摆卖,特别是无证经营的现象;3、学校要组织专门队伍,巡查本校周边的卫生管理情况,防止学生乱买食品,随意丢弃垃圾等现象发生;4、搞好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
  
  (十四)垃圾卫生填埋场和红沙污水厂升级改造
  
  牵头单位:市创卫办(爱卫办)
  
  配合单位:市园林环卫局、市水务局
  
  主要任务:市园林环卫局负责监督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的建设工作,市水务局负责监督红沙污水厂长级改造工程。
  
  二、具体要求
  
  (一)各镇、区、农场、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对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将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二OO八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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