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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楚雄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楚政通[2008]59号
【颁布时间】 2008-09-05
【实施时间】 2008-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6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深入推进四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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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各级各部门要尽快建立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定期通报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州级集中公开服务承诺的52个部门要率先垂范,从9月份开始,在每个月10日前,对本部门上月落实服务承诺的情况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要向社会进行通报。对有关突发性事项,要及时通报。各县、市人民政府也要参照州级做法,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一批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承担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和“窗口”单位,实行服务承诺落实情况通报制度。
  
  (三)强化监督工作。为强化对推进四项制度实施工作的监督,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尽快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页或公示牌等载体,公开本部门、本单位的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全州各级各部门所有行政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开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要正确对待群众和基层的建议、批评,虚心接受各种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改进工作,不断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四)严格四项制度考评措施。 一是要开展对落实四项制度工作的绩效评估。各县、市和州级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以群众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指标的落实四项制度绩效评估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分阶段、分层次对四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州人民政府将在12月份开展对四项制度绩效评估和考核试点工作。二是要将四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对于执行效果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执行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违反四项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要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上述工作,今年9月份州人民政府将在大姚召开实施四项制度工作现场会,全面安排部署并督促落实。
  
  本实施方案于2008年9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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