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56号
【颁布时间】 2008-09-03
【实施时间】 2008-09-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89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滇池流域植被修复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坚持依靠科技,创新思路,突破传统造林设计的思想和模式。由于滇池流域的“五采区”、石漠化地、难造林地植被已严重破坏,并多年荒芜,大部分地方已根本不具备植物生长的土壤及水分条件。因此,在施工设计中要突破传统造林设计的思想和模式,坚持高标准、高投入、高效益,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地块采取超常规的、先进的、科学的技术手段进行植被恢复建设。
  
  (三)坚持工程措施和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实施植被修复。根据滇池流域“五采区”、石漠化地、难造林地的实际情况,要针对不同类型的地块,坚持工程治理措施和生物治理措施相结合,采取针对性的技术措施和方法实施植被修复。对各类采区立面陡坡、废土废料场、采空区等岩石裸露地带,需排除危岩、加固石壁坡面,客土植生物带,再造植物生长的土壤条件,采取先进的技术精心营造植被。同时,要坚持生物多样性的原则,结合实际,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藤则藤、宜草则草,乔、灌、藤、草相结合,全方位促进植被的快速恢复和发展。
  
  (四)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高标准、高质量、高规格使用苗木。造林绿化的种苗选择要结合实际,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地块,以选用华山松、云南松、旱冬瓜、清香木、麻栎、滇青冈、四照花、滇朴、白枪杆以及其它适宜的具有成熟育苗基础的优良乡土树种为主,采用高规格苗木,切实保障成效。同时,要与促进林产业发展相结合,大量选用以核桃等为重点的特色经济林树种,为加快林业产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六、组织实施
  
  1.滇池流域采石、采砂、取土及砖瓦窑采区植被恢复实行属地管理。根据总体规划将具体实施的任务落实到有关县区,明确责任,由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列入县区领导政绩考核工作中。
  
  2.动员省、市党政机关、驻昆中央和省属、市属企业参与“五采区”植被修复建设。由省级党政机关牵头,市级党政机关配合,驻昆中央和省属、市属企业参与,安排到每一个县区参与“五采区”、石漠化和难造林地的植被修复工作。
  
  3.按照“城郊森林公园化、城市公园森林化”的要求,结合昆明市绿地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根据滇池流域的现状,由市级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园林部门进行设计,县级组织实施,建设30个以上郊野公园。动员40户以上驻昆中央和省属、市属大型企业以认建、认管、认养、冠名等形式参与建设。
  
  4.按照《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滇池流域和其它重点区域禁止挖砂采石取土的决定》,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牵头,各有关县区负责所属的“五采区”的关停工作,确保2009年12月31日前全面关停,并负责关停后植被修复的各项工作。
  
  5.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植被恢复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6.由园林部门负责郊野公园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
  
  七、组织保障
  
  (一)提高认识。滇池流域植被恢复是修复滇池周边森林生态环境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是滇池水污染治理的根本措施之一。“五采区”、石漠化、难造林地植被修复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治理也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生态环境修复必然要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一定要尊重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在思想上、行动上、决策上树立长期作战的观念。要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手段,牢固树立“绿化和生态是第一形象、第一环境、第一基础设施、第一景观要素”的理念,切实转变观念,增强信心,下定决心,抓住机遇,大力推进植被修复建设。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广大市民了解、关心和支持滇池流域植被修复和绿化造林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爱林护林意识,营造“保护滇池,人人参与,治理滇池,全民参与”的氛围,使保护滇池周边森林资源成为全民的共识和行动。
  
  (二)加强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强化领导,强化目标责任,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迅速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全力推进工作的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滇池流域面山植被修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厅,与市城乡园林绿化及生态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日常的业务工作。
  
  建立市级领导联系挂钩滇池流域植被修复工作制度。每个滇池流域县区由1位市级领导挂钩联系,帮助指导、协调、组织、督促、检查植被修复的相关工作。
  
  各任务县区要按要求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按照辖区管辖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层层签订项目建设管理目标责任状,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具体责任人,统一协调,分级管理,层层负责。要树立全市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作,搞好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抓落实,抓检查,抓奖惩,确保项目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实到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