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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阿拉善经济开发区: 现将《阿拉善盟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九月一日 阿拉善盟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06〕100号),进一步深化全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满足城镇居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以下意见: 一、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投入,整合资源,完善机制,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城镇卫生服务体系,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2、坚持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与城乡一体化进程协调发展。 3、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4、坚持预防为主,注重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及蒙、中西医并重,防治结合,满足群众多样化卫生服务需求。 5、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优化卫生服务结构,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公共卫生体系。 6、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二、目标 2008年,通过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基本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框架。全盟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0 %;到2010年,建立机构布局合理、网络健全、服务功能完善、监督管理规范的社区卫生体系, 全盟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95%。使居民在社区享受到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一)坚持政府主导,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各地区要按照《阿拉善盟区域卫生规划》和《阿拉善盟社区卫生服务规划》,制定本地区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有计划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 各地区要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优化城镇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建设高标准、高水平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一体化管理。 (二)坚持公益性质,定位基本功能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社区卫生服务要在政府领导,社区参与,卫生机构指导下,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和适宜技术,以社区、家庭、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为重点,以上门服务、连续服务为主要方式,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补助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暂行办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由旗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属地化管理和业务指导。药品由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独立设置并隶属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 (三)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分工协作机制 调整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的职能,逐步将适宜社区卫生机构开展的计划免疫,儿童、孕产妇系统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暂不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积极协助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机构开展工作。 建立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制度,鼓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盟、旗二级医院、预防保健机构建立纵向业务合作关系,逐步承担常见病、康复、家庭护理等服务项目,真正建立"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有序医疗服务格局,逐步探索并建立社区卫生服务首诊制。 (四)发挥蒙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优势与作用 加快社区蒙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蒙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开展蒙中医药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