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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资党办群工[2006]14号
【颁布时间】 2006-05-08
【实施时间】 2006-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596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中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央企业团工委《“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突出主题,广泛发动。各中央企业团组织要始终突出“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青联等青年组织的优势,使“与祖国共奋进,与企业同发展”的主题深入各条战线、各个群体的广大青年心中。要调动各级共青团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时代特点,突出实践育人,鼓励务实创新,努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广泛动员青年踊跃参与,确保活动的覆盖率。
  
  (三)精心组织,分类指导。各中央企业团组织要将本企业2006年共青团的各项工作纳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规划,根据不同地域、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实际情况作出安排部署,区别对待,加强分类指导。各中央企业所属团组织要根据自身特点和青年情况,确定不同的实施方案和工作安排,把握方向,明确各自重点;要结合企业实际,确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各级团组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的能动性与创造性,鼓励基层在切实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确保实效性的前提下,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精心组织,把此项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四)加强宣传,形成声势。要把做好此项活动的宣传作为十分重要的工作,积极争取中央企业有关宣传部门支持,运用团属阵地和各类传媒,大力宣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报道活动动态,形成良好舆论导向,营造积极的活动氛围。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青年网站,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在推动此项活动的实施中充分发挥积极作用。要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反馈活动开展情况。中央企业团工委将及时编发活动简报,并在中央企业青年网上开辟专栏,宣传报道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五)认真考核,狠抓落实。各级团组织要结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逐级进行考核,狠抓活动落实。各中央企业团组织要结合实际,通过有效形式组织好下一级团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帮助基层团组织解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工作实效,中央企业团工委将制定对中央企业团组织的量化考核办法,在 2006年底组织各中央企业开展交叉检查考核。在活动进行中,将以现场交流会的形式进行中期检查。
  
  (六)融入中心,服务大局。要把服务于企业中心工作作为开展活动的出发点、着力点、落脚点和检验标准,努力做到研究、部署、开展活动和检查考核时,与生产经营工作同向、合拍、联动、协调运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过程同步推进;要在活动内容和方法上做到急企业所急,办生产所需,解行政领导之难,为完成中心目标增加助力,为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思想动力、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要通过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增强青年工作对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配合效果,对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促进效果,对企业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支持效果,对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推动效果,对搞好青年职工队伍的建设效果,使青年工作真正能够融入企业生产经营中心,服务企业,服务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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