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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运安[2004]2号
【颁布时间】 2004-01-05
【实施时间】 2004-01-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292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4年烟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行业各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国烟草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集团)公司:
  
  现将《2004年烟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00四年一月五日

  
  附件:
2004年烟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04年,烟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局对烟草行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标准,积极引入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大力推进科学、规范的安全管理,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安全管理体系,有效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烟草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全系统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的活动,充分利用法制培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全员学习氛围。国家局将在《安全生产法》颁布两周年之际,围绕《安全生产法》确立的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学习《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要通过学习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增强全员安全法律意识,树立起依法履行安全责任的观念。
  
  各单位在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教育制度的同时,要利用“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安全周”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国家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利用《安全生产简报》和互联网络等宣传渠道,及时向全系统发布安全工作动态、经验交流、各类事故原因分析及教训等情况。
  
  二、积极组织开展岗位安全培训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新职工、换岗人员等提供系统的岗前安全培训,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技能。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的安全专业培训,使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水平、业务素质适应烟草行业的发展。国家局将针对省级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业务骨干,在年内举办两期以《安全生产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技术为主要内容的培训。
  
  三、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并结合烟草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各省级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领导和各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特别是在烟草行业内部改革过程中,要根据新的管理和经营机制,尽快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项措施上。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事故上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重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及其处理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国家局。
  
  四、稳定和强化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
  
  在工商管理体制改革后,各省级公司必须全面落实国家局关于加强安全管理机构的有关决定,进一步稳定、充实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不得借改革等原因擅自撤销、合并、削弱安全管理机构,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在行业改革与发展中得到切实加强。
  
  各省级公司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考核办法,坚持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并通过量化管理目标考核,从制度上加大安全管理考核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企业安全管理全面纳入到规范的约束机制之中。
  
  五、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针对当前烟草系统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的特点,全系统要继续以道路交通、两烟仓库、宾馆饭店的安全管理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目前交通事故情况,各单位特别要加强对专卖稽查等专用车辆的管理,严格依照《烟草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全面规范包括各类专用车辆在内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的管理,对各类机动车辆实施有效的安全监控,防止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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