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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颁布时间】 2003-10-08
【实施时间】 2003-10-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33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专利试点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三)加大企事业单位对专利制度规则运用的力度,全面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实施工作
  
  各试点单位在充分运用自主知识产权之时,还应最大限度地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提供的可运用空间。要加大对各国知识产权制度和WTO相关规则的研究力度。本单位在涉及重大利益的投资、立项、引进、合资、合作、营销、专利申请和维权等决策前,要充分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合理的建议,把对专利制度的运用融入到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研发、销售的全过程之中。
  
  要全面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实施。企业专利战略的最主要目的是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的特性和功能,花最少的代价去寻求最大的市场利益。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让企业专利战略研究工作直接服务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之中。开展企业专利战略时,要牢牢把握有利于本单位的市场开发、市场垄断的原则;要加强对专利信息的分析和运用。
  
  (四)加大专利培训工作的力度
  
  试点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普及专利知识及有关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决策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对专利及有关知识产权知识的认知程度。要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地方知识产权局的培训计划制定出本单位的培训方案,通过多种途径培训出能够胜任企业专利工作的企事业专利工作者,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并发挥其作用。
  
  (五)建立符合实际的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考核评价表
  
  建立科学的、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利于全社会的专利工作的有序运行,有利于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利于专利工作的发展。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试点单位专利工作考核评价表》的有关内容,制定有利于促进本单位专利工作发展的专利工作考核评价表。内容主要应包括:专利管理规章、机构人员职责、专利信息的利用、专利战略的研究和实施、专利奖惩机制、专利资金投入增长率等。要把专利考评指标同本单位职工的职称、职务的晋升和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职工开拓市场、投入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三、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确定试点企事业单位
  
  选择的试点企事业单位要对专利管理工作高度重视,要在本行业中具有代表性。选择的办法是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推荐,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主管部门确认。
  
  (二)试点工作的部署
  
  2003年10月启动推荐程序,2004年1月确定试点名单,2004年3月试点工作正式开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于2003年12月20日以前将所推荐的试点单位名单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被推荐作为试点的企事业单位应认真填写《第二批专利试点企业推荐表》,并将此表于2003年12月1日前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审核。
  
  试点工作为期两年。在试点工作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专利信息收集利用、专利工作者人员培训、专利工作政策指导、专利战略研究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并及时帮助试点单位总结经验,组织一定范围内的试点工作交流会,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指导下,直接参与、指导所在地区的试点企事业单位的试点工作。
  
  附件2:
第二批全国企事业专利试点单位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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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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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信地址││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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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性质│国有││民营││外资││合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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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经营│┃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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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总数││工人│ 高级职称 │一般技术人员│ 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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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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