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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公益林与基础设施建设(20分) 1.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任务完成率(各1分)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完成面积与年度计划面积之比。完成面积根据各省统计上报经核实的数据计算。年度计划调整并报国家林业局批准的,年度计划面积按调整后计算。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任务完成率≥100%的得1分,100%以下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90%的不得分。 2.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面积核实率(各1分)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的核实面积与统计上报面积之比。各项核实率以国家林业局核时的结果为准。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飞播造林核实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90%的不得分。 3.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面积合格率(各2分)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面积合格率为达到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合格标准的面积与核实面积之比。合格率以国家林业局核查的结果为准。 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面积合格率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80%的不得分。 4.人工造林保存率(2分) 人工造林保存率为人工造林三年后保存面积与原统计上报面积之比。保存率以国家林业局核查的结果为准。 人工造林保存率南方100%,北方≥9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南方<80%,北方<70%的不得分。 5.飞播造林核实面积成效率(2分) 飞播后达到核查规定的成效年限的核实成效面积与核实宜播面积之比。成效率以国家林业局核查的结果为准。 飞播造林核实面积成效率南方≥50%;北方≥4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南方<30%,北方<20%的不得分。 6.作业设计率(2分) 公益林建设项目有作业设计的面积与核实面积之比。作业设计率100%的得2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80%的不得分。作业设计率以国家林业局核查的结果为准。 7.检查验收率(1分) 对公益林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的面积与核实面积之比。检查验收率100%的得1分;每降低2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80%的不得分。检查验收率以国家林业局核查的结果为准。 8.森林防火、种苗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支撑任务,检查合格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四)富余人员分流安置与养老保险社会统筹(20分) 1.富余职工安置率(6分) 累计安置的富余职工人数与规划进度要求的安置人数之比。富余职工安置包括职工转产公流、一次性安置等。实际安置的富余职工人数根据国家林业局核实的数据计算。安置率100%的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3分,<80%的不得分。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6分) 加入省、地、县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人数与应加人人数之比。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根据各省上报的统计数据计算。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100%的得6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3分,<80%的不得分。 3. 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4分) 年度基本养老保险金实发金额与基本养老保险金应发金额之比。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根据各省上报的统计数据得出。 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100%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4 分,<90%的不得分。 4.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率(4分) 按时发放基本生活费的下岗职工人数与总下岗职工人数之比。获得基本生活费的下岗工人数按国家林业局核实的数据计算。 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率100%的得4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2分,<90%的不得分。 (五)资金管理(20分) 1.年度地方基本建设配套资金到位率(3分) 年度实际到位的地方基本建设配套资金量与批准的省级实施方案规定的地方基本建设配套资金量之比。实际到位的地方基本建设配套资金量根据省、地、县级预算下达文件计算。 年度地方基本建设配套资金到位率≥100%的得3分,100%以下每降低2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40%的不得分。 2.年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3分) 年度实际到位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量与批准的省级实施方案规定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量之比。实际到位的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量根据省、地、县级预算下达文件计算。 年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100%的得3分,100%以下每降低2个百分点得分递减0.1分,<40%的不得分。 3.资金拨付到位率(4分)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到工程县(局)的资金量与年度计划下达的中央投资(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总量之比。按工程管理要求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可不计人应拨付的资金总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