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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劳社部发[2002]19号
【颁布时间】 2002-10-17
【实施时间】 2002-10-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48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学习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接上页]

  (五)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将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向街道社区延伸。
  
  (六)关于巩固两个确保,进一步推进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七)关于规范企业裁减人员程序,加强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及进一步做好劳动工资工作。
  
  (八)关于在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统筹安排城镇新增劳动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
  
  四、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是统一行动的根本保证。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将深入开展学习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推动新时期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重要措施,在系统内掀起一场学习的高潮。学习过程中,要将学习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七一”重要讲话、“5.31”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领导干部社会保障知识读本》和《新时期劳动和社会保障重要文献选编》结合起来,与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结合起来,与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结合起来。
  
  (二)认真组织。要制定学习计划,从本地区实际出发,明确学习任务和重点,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系统所有干部都要精读细研,全面系统地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通知》精神,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吃透精神。
  
  (三)务求实效。要通过加强学习与研究,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大局观念,不断增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自觉性,不断掌握充实宏观经济管理,包括财政、税收、货币、物价、外贸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不断熟悉和掌握财税、工商、企业管理、银行等方面的基本政策,不断增强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各地学习和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要及时报告我部。
  
  
二00二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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