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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交通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交国际发[2002]332号
【颁布时间】 2002-07-26
【实施时间】 2002-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650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交通部关于《散货船和油船检验期间的加强检查计划导则》2000年修正案生效的通知

[接上页]

  ┏━━━━━━━━━━━━━━━━━━━━━━━━━━┓
  
  ┃表2 船体桁材横截面模数┃
  
  ┠─────────┬─────┬─────┬────┨
  
  ┃│Zact(cm3)*│Zreq(cm3) │备注┃
  
  ┃│1 │*2│┃
  
  ┠─────┬───┼─────┼─────┼────┨
  
  ┃横截面1 │上甲板│││┃
  
  ┃├───┼─────┼─────┼────┨
  
  ┃│船底│││┃
  
  ┠─────┼───┼─────┼─────┼────┨
  
  ┃横截面2 │上甲板│││┃
  
  ┃├───┼─────┼─────┼────┨
  
  ┃│船底│││┃
  
  ┠─────┼───┼─────┼─────┼────┨
  
  ┃横截面3 │上甲板│││┃
  
  ┃├───┼─────┼─────┼────┨
  
  ┃│船底│││┃
  
  ┗━━━━━┷━━━┷━━━━━┷━━━━━┷━━━━┛
  
  注:
  
  *1Zact系指在进行SC换新检验期间,视情通过使用测量、更新或加强的结构构件的厚度,根据附件12第2.2.1.1条的规定计算得出的船体桁材横截面的实际截面模数。
  
  *2Zreq系指按照附件12第2.2.1.1段的规定计算得出的船舶纵向弯曲强度的减少限值。
  
  Zact的计算过程应附于本报告之后。
  
  3本节适用于2002年7月1日前建造的船舶:船体桁材横截面的截面模数已在船龄达到10年以后最近进行的SC换新检验期间,视情通过使用测量、更新或加强的结构构件的厚度,根据附件12第2.2.1.1条规定计算得出,并发现该截面模数满足主管机关或认可的船级社要求的衡准,并且Zact不小于附件12附录2中所规定的Zmc值(见下文*2的定义),如下表所示:
  
  描述主管当局或被认可的船级社要求的现役船舶船体桁材最小截面模数的接受衡准。
  
  ┏━━━━━━━━━━━━━━━━━━━━━━━━━━━━━━━━━┓
  
  ┃表3 船体桁材横截面模数┃
  
  ┠─────────────────┬────┬─────┬────┨
  
  ┃│Zact(cm3│Zmc(cm3) *│备注┃
  
  ┃│)*1 │2 │┃
  
  ┠───────┬─────────┼────┼─────┼────┨
  
  ┃横截面1 │上甲板│││┃
  
  ┃├─────────┼────┼─────┼────┨
  
  ┃│船底│││┃
  
  ┠───────┼─────────┼────┼─────┼────┨
  
  ┃横截面2 │上甲板│││┃
  
  ┃├─────────┼────┼─────┼────┨
  
  ┃│船底│││┃
  
  ┠───────┼─────────┼────┼─────┼────┨
  
  ┃横截面3 │上甲板│││┃
  
  ┃├─────────┼────┼─────┼────┨
  
  ┃│船底│││┃
  
  ┗━━━━━━━┷━━━━━━━━━┷━━━━┷━━━━━┷━━━━┛
  
  注:
  
  *1见表2注*1的定义。
  
  *2Zmc系指按照附件12第2.2.1.1段的规定计算出的船舶最小截面模数的减少限值。”
  
  7在附件11后新增附件12如下:
  
  “附件12
  
  油船船体桁材纵向强度衡准
  
  1总则
  
  1.1本衡准应被用于评估第8.1.1.1段所要求的船体桁材纵向强度。
  
  1.2为使评估的船舶纵向强度能被承认为有效,纵向内部构件与船体外壳之间的角焊状况应该良好,能够保持纵向内部构件与船体外壳的完整性。
  
  2纵向强度评估
  
  对于长度为130米及以上且船龄超过10年的油船,在《货船构造安全证书》或《货船安全证书》的换新检验(SC换新检验)期间,应视情根据测量、更新或加强的厚度,按本附件的要求对船体桁材的纵向强度进行评估。
  
  2.1船体桁材甲板和船底缘板横截面面积计算
  
  2.1.1在SC换新检验期间,船体桁材甲板缘板(甲板材和甲板纵材)和底部缘板(底壳板和船底纵材)的横截面面积,应视情通过使用测量、更新或加强的厚度进行计算。
  
  2.1.2如果甲板或底部缘板的截面面积的减小超过其原建造面积(即船舶建造时的原横截面面积)的10%,则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更新或加强甲板或底部缘板,使实际截面面积不少于原建造面积的90%;或
  
  .2在安全证书换新检验期间,运用附录1中规定的计算方法,视情使用测量、更新或加强的厚度计算船体桁材横截面的实际截面模数(Zact)。
  
  2.2船体桁材横截面模数的要求
  
  2.2.1按照第2.1.2.2段算得的船体桁材横截面的实际截面模数应满足下列规定:
  
  .1对于2002年7月1日或以后建造的船舶,按照第2.1.2.2段算得的船体桁材横截面的实际截面模数(Zact),应不小于主管机关考虑到本组织通过的建议所确定的减少极限;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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