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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6.按检验检疫工作规程认真做好现场检验记录,确保检验检疫结果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7.对现场检验检疫时发现的问题,如货证不相符、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等,要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对抽样工作的管理,严格按标准操作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信用证中有关检验检疫项目的要求等内容,确定抽样方案。 (一)主要工作环节:抽样依据、抽样方案、抽样工具、抽样标签、样品保存、抽样环境、抽样过程、样品送检。 (二)工作要求: 1.抽样依据。要根据货物类别及相关规定确定相应抽样标准。 2.抽样方案。根据抽样标准和报检货物的数量、重量等及检验检疫感官、理化、微生物、残留、病虫害等对样品的要求制定现场抽样方案。 3.抽样工具。包括取样工具和样品盛放、保存容器,出口食品类对该工具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进行准备。 4.抽样标签。要制作抽样标签,内容包括:品名、数/重量、样品重量、抽样地点、时间、抽样人等,并贴在样品包装上。 5.样品保存条件。对食品类等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样品(例如:冷冻样品),应有保存设施,对从抽样到检测有时限要求的样品应按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6.抽样的环境要求。在抽样时对环境气候条件有要求的应在抽样记录上注明。 7.抽样过程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方案进行抽样,不能有随意性,样品要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切实避免对不同批次货物采样造成的交叉污染。检验检疫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抽样,并做好现场抽样记录,同时提供抽/采样凭证,不能让其他人员代抽样,对抽取的样品必须进行监控。 8.样品送检。送检样品时要填写送检凭证、按规定确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时效。 五、严格按照货物的检测标准和进口国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实验室检测项目 实验室检测工作是检验检疫技术执法的支撑和依据,是检验检疫把关的基础和核心。 (一)主要工作环节:样品交接,检测项目、标准与方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样品留存与数据保管。 (二)工作要求: 1.实验室对施检部门送检的样品和送检凭证进行核对,并做好接收和登记工作。 2.根据施检部门的要求或有关规定确定检测项目。 3.检测的标准与方法应根据进口国的有关标准、国际组织的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 4.实验室应加强测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监控,严格按照标准检测,不得减少样品数量、简化测试程序、减少检验检疫项目。 5.实验室的检测原始记录要齐全完整,数据要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检测标准规定的要求表示测试数据。检测结束后要及时出具规范的实验室检测报告。 6.实验室要对样品负责,对送样部门负责,要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对检测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负责。 7.样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留存,实验室检测的有关数据要妥善保管,以备复检与核查。 六、认真做好证稿拟制工作 证稿的拟制是签证工作的重要环节,证稿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影响签证的质量,并最终影响产品的出口。 (一)主要工作环节:拟稿依据和标准、拟制和复核。 (二)工作要求: 1.根据现场检验检疫的结果、实验室的检测报告,施检人员及时拟制证稿。 2.证稿的拟制一定要规范,评定结论和用词一定要准确。 3.涉及品质检验的证稿应包括抽(采)样情况、检验检疫依据、检验检疫结果和评定结论等4项基本内容。 4.要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标准证书的格式及内容拟制相应的证稿。 5.没有标准证书的,可根据进口国或双边协议的要求拟制证稿。 6.贸易合同或信用证有特殊规定的,按要求拟制证稿(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7.施检人员完成证稿拟制后,部门主管人员要认真进行复核,确保证稿的正确性。 七、加强签证放行管理 检验检疫证单是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行为的集中体现和最终结果。各地检验检疫检务部门在签发各种证单时要严格执行《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一)主要工作环节:复审检验检疫证稿、制证、校对、签证放行。 (二)工作要求: 1.复审检验检疫证稿。 (1)根据报检的类型及检验检疫方式,认真核对每一报检编号下的各种证单资料是否齐全。 (2)市核检验检疫流程、证稿审核签字是否齐全。如缺资料或签字手续不全,应退回施检部门处理、并作相应记录。 (3)审核证稿格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文字是否流畅,用语是否恰当,译文是否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