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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解放军自学考试办公室、全国考委各命题中心: 现将《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一)、《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一月和七月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二)和《200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大纲、教材目录》(附件三)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统考专业 2003年共安排71个统考专业。其中护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100702)、机电系统智能控制(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80309)、学前教育(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40102)、监所管理(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09)、特殊教育(专科,专业代码040111)、电力市场营销(专科,专业代码020219)、律师(本科,专业代码030108)7个专业的大部分课程已于2002年开设,除电力市场营销专业的个别课程外,这7个专业的课程将在2003年全部安排。 二、专业和课程变更情况 1.委托开考的律师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101和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102)调整为律师专业(本科,专业代码030108),专业过渡工作必须在2002年完成,从2003年起实施新的专业考试计划。 2.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103)的部分课程随着律师专业的调整要做相应的变动。涉及变动的课程是宪法(二)(4学分,课程代码0862)改为宪法(一)(4学分,课程代码0212)、法理学(二)(5学分,课程代码0210)改为法理学(一)(7学分,课程代码0211)、刑法原理与实务(6学分,课程代码0215)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19)、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5学分,课程代码0217)改为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0)。 3.律师专业调整后,原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课程(5学分,课程代码0220)改为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7学分,课程代码0923),其他专业(如行政管理学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030302;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30301)中凡涉及到该门课程,无论是必考课还是选考课也应做相应的调整。 为使课程调整平稳过渡,上述要变动的课程在2003年再安排一次考试,从2004年起只安排变动后的课程考试。 4.特殊教育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40111)的中国手语(5学分,课程代码0878)和中国盲文(5学分,课程代码0879)这两门专业课程,由于实践性强、考核方法特殊,经研究改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学分不变,由各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组织考核。 该专业的听力残疾儿童心理与教育(6学分,课程代码0877)原安排在2002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考试,由于编写原因,大纲、教材不能按时出版,该次考试取消,推迟至2003年10月26日(星期日)上午进行。 5.电子商务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20215)的综合作业课程(4学分,课程代码0904)改为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原安排在2002年10月27日(星期日)下午的考试取消,有关该课程的考核要求和实施办法,另行发文通知。 6.农业部委托开考的农业推广专业(专科,专业代码090701)从2004年停止委托,实行面向社会开考。全国考办继续提供该专业的统考课程。各省是否继续开考该专业,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如拟停考,请做好考生的转考及其他善后事宜。 以上专业调整和课程变更的情况,全国考委将另行发文通知。 三、统考课程安排 2003年全国统考课程的安排仍以上半年、下半年为主,并保持相对稳定。在征求了省考办和有关委托开考部委意见后,对少部分课程的考试时间做了调整。上半年的考试中涉及周六、周日或上、下午间调整的课程有8门,下半年的考试中涉及周六、周日或上、下午间调整的课程有3门,上、下半年考试间调整的课程有2门。这些调整课程主要集中在部委委托开考的专业,也有3门课程(外国文学作品选,6学分,课程代码0534;外国秘书工作概况,4学分,课程代码0514;公共关系写作,4学分,课程代码0646)属面向社会开考的专业中的课程。具体调整见附件一。 四、关于一月和七月考试的说明 一月和七月的考试作为上半年、下半年考试的补充,各省是否参加这两次考试,由省考办根据本省的具体情况决定。省考办在此期间,如安排有该次统考范围内的课程,必须参加统考,并将与统考安排不一致的考试时间进行调整。 从2003年起自学考试七月的考试时间调整到7月第一周的周六和周日。一月考试中的课程安排时间顺序和同课程上一年十月(下半年)安排的时间顺序一致,七月考试中的课程安排时间顺序和同课程该年四月(上半年)安排的时间顺序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