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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城乡规划行业中有些地方不能严格依法行政,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审批工程用地和建设项目,在规划管理中未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些地方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透明度不高,少数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较低,甚至以权谋私。 4.市政公用行业缺乏积极主动地为民服务的意识,工作不够细致,服务态度不好,“吃、拿、卡、要”的问题时有发生,职工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亟待提高。部分管理部门只收费不管理,不能主动维持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各类市政设施养护维修不及时,城市建设的综合配套改革举步维艰。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办事推诿拖沓,态度生硬,行政审批程序过于复杂。执法部门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违法不究的问题。有的执法人员态度粗暴,群众十分不满。 三、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的主题活动 今年是中央提出的转变作风年,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行业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建设部决定从今年4月份开始,在全国建设系统,特别是在省会城市、特大型城市和大城市的窗口行业广泛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的主题活动。活动要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入手,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深入开展依法行政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边整边改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务求在年内使建设系统的行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主题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1、深入学习、普遍教育阶段。在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建设职工的公仆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倡导和形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 2、征求意见、查找原因阶段。“走出去,请进来”,变被动评议为开门主动征求意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管理和服务对象、市民群众及下级单位的意见。同时,发动本单位职工群众查摆问题,不怕揭短亮丑,不掩盖问题,不回避矛盾。对征求的意见和查找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立足自身,自我解剖,深挖根源。 3、制定措施、落实整改阶段。针对存在问题,逐条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达标时间,公开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整改措施和责任要落实到单位、部门和个人,要实行行风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一直抓到基层,真正抓出实效。 每一阶段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各单位从实际出发进行安排,重在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在年底前,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群众对这项活动的评议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明年工作规划。 四、对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的要求 1、加强对“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的领导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把它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和检查,精心组织好各项作风建设工作的实施。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各地区、各行业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行业作风建设的长远规划,自觉地把行业作风建设与行业管理结合起来。要贯彻中央提出的“转变作风年”和“调查研究年”的指示精神,加强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行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提出新的对策和方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的要求,对开展“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主题活动作出详细安排,并逐级上报,由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城建工委、建设党委)将情况汇总于2002年5月15日前报部人教司和文明办。 2、“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活动要促进建设事业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的主题活动要以建设系统的执法监督部门、垄断性行业和公用事业为重点,逐步扩大向基层单位、街道社区和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范围。要把“树行业新风、让人民满意”活动与廉政、勤政建设紧密结合,与政务公开、责任追究等制度挂起钩来。要把这项活动纳入到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避免出现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导本系统各单位积极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同时要开门整改,自觉接受监督,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思想作风和行业作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