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城乡规划土地局、规划国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有关直属单位,部有关司局: 《土地资产管理“十五”计划纲要》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四月二日 土地资产管理“十五”计划纲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全面完成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土资源“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土地资产管理的各项任务,在总结经验和分析形势的基础上,制定土地资产管理“十五”计划纲要。一、“九五”回顾 “九五”以来,土地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在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广大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者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大力培育规范土地市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发挥,土地资产管理工作取得巨大成就。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以出让为主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方式进一步完善,租赁、作价入股(出资)等成为法定的有偿使用方式。招标拍卖出让逐步推开,协议出让进一步规范,土地的市场化配置范围不断扩大。土地有形市场建设进展较快,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有了新途径。政府加强和改善了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集中统一管理职能逐步落实,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初步建立。地价政策作用得到了较大发挥。取消了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减少和下放了国有企业改革土地资产处置审批事项。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脱钩工作基本完成,促进了中介服务机构独立、客观、公正从业。 ——建设用地利用方式开始转变,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日益提高。建立了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机制,开展了旧城改造和空心村治理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国闲置土地基础数据,明确了闲置土地处置方法,大量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利用,开发区用地管理逐步加强,土地利用结构不断优化。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禁止、限制供地目录,修订和完善了建设用地定额指标,增强了建设用地供应的科学性。加强了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引导农村居民点向集镇、中心村集中,乡镇企业向工业小区集中取得较大成效。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点取得较大进展,保护了农民集体和农民的财产权,保证了规划的实施,促进了土地集约合理利用。 ——土地资产价值得到较大显现,资产作用有效发挥。依法处置了大量国有企业土地资产,支持了国有企业增资减债和职工安置,推动了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稳步提高,支持了城镇建设,推进了城镇化进程。制定了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标准,为征收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提供了依据。 ——法制建设不断加强,土地资产管理政策法规日趋完善。以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精神为主线,围绕修订和实施新《土地管理法》,在实行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完善土地有偿使用方式、加强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处置和盘活国有企业存量土地、消化闲置土地等方面出台了法规政策,土地资产管理法规体系框架初步建立。 ——管理队伍得到加强,基础业务建设逐步完善。形成了一支讲政治、懂业务,具有较强改革创新精神的土地利用管理队伍。加强了土地资产管理业务培训和国际合作交流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进了廉政建设。涌现了一批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土地资产管理先进单位和个人。建立了基准地价体系,修订了城镇土地分等定级、估价规程。开发运用了建设用地信息发布网络系统。 土地资产管理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地方政府行为有待规范,超越范围划拨供地行为时有发生,随意减免地价现象仍然存在,土地收益流失较为严重。二是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招标拍卖出让开展面较小,协议出让透明度较低,土地违法交易仍大量存在,市场规则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尚需进一步推进。三是土地利用方式较为粗放,建设用地结构不尽合理,土地资源利用效率较为低下,建设用地管理体制和集约用地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基础业务建设有待加强,科学化管理需要进一步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