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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年度评比打分表 高速公路项目名称: 考评单位: 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办法 得分 扣分原因 一、项目部驻地建设(20分) 驻地建设、办公生活用房、环境建设及公告牌 20 ①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2分);②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2分);③项目经理部排水设施完善(2分);④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2分);⑤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指路导向牌(2分);⑥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2分);⑦施工工区须为民工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设施(2分);⑧在项目经理部及其他醒目位置设立施工平面示意图(2分);⑨在项目经理部及其他醒目位置设立施工告示牌,每标段至少各设2块(2分);⑩在项目经理部驻地及民工驻地应设置民工工资发放公示牌(2分)。 全部达到上述要求的,得满分。否则按上述各项评分标准相应扣分。 二、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建设(15分) 施工场地建设、材料堆放、施工标识牌、施工便道 15 ①施工场地应设置材料堆放区、梁板存放区、拌和区、作业区、模板、钢筋制作区等,各施工区域布置合理(3分);场内主要作业区、场内道路等应作硬化处理,排水设施完善(2分); ②砂石等地方材料堆放场地应硬化处理,不同规格砂石料应分隔堆放;沥青面层集料堆放区需搭建防雨棚,并分仓隔离堆放;应修建钢材、水泥存放仓库,禁止钢材、水泥露天堆放(3分); ③预制(拌和)场内需在材料堆放处设立施工标识牌;在拌和设备前设混合料配合比标牌(2分); ④临时施工便道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合理布设(2分);自建施工便道路基应边线顺直,排水顺畅,并设简易路面,由专人负责养护并经常洒水,保证路面平整并防止积水、扬尘;便道宽度小于4.5米的,应每隔200米设置20米会车道(3分)。 全部达到上述要求的,得满分。否则按上述各项评分标准相应扣分。 三、专项工程施工现场(20分) 1.路基工程 20 ①路基填筑必须挂线施工(2分);路基外观应做到表面平整、边线顺直、边坡顺适,排水通畅(2分);填方路基应修筑边坡临时急流槽及排水沟;修筑挡墙、边沟等所用的块、片石及砂石材料堆放整齐(2分); ②路基石方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技术,使挖方坡面规则、平整,无松动(4分);爆破点距离房屋等建筑物较近的,必须编制安全爆破专项施工方案(3分); ③弃方处置方案应在开工前与施工组织设计一并报业主(指挥部)批准(2分);弃方场地的确定需征得当地有关部门的同意(2分);弃方应整齐堆放,按设计要求做好支挡、防护和排水,确保弃方边坡稳定,防止水土流失和污染环境(3分)。 全部达到上述要求的,得满分。否则按上述各项评分标准相应扣分。 2.路面工程 20 ①科学安排机电、房建、交通安全设施、绿化、防护等附属工程与路面工程的交叉施工顺序,确保各项工程施工有序进行(5分); ②禁止在已铺设的路面上拌和砂浆和倾倒泥土(3分);禁止将砂土等建筑材料直接堆放在沥青路面上(2分);严禁在已施工的沥青路面上修理机械设备(3分); ③中央分隔带、路肩培土和绿化应在沥青路面面层施工前完成(4分);确需在路面铺筑后进行绿化工程的,必需先在相邻路面上铺盖足够面积的编织布等,以防污染路面(3分)。 全部达到上述要求的,得满分。否则按上述各项评分标准相应扣分。 3.桥梁工程 20 ①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场地应做到施工场地平整,排水顺畅(3分);陆上和水上施工均应按照环保大纲要求设置陆上和船上专用沉淀池、泥浆池(3分); ②浇注下部结构的混凝土混合料,需集中拌和、运送;砂石、水泥及钢筋等原材料必须规范堆放(2分);混合料拌和场内应设置有效的称重器具;模板、支架应堆放整齐,及时整修(2分);施工场地内的水泥袋、钢筋头等杂物应及时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清洁、整齐,并有专门的地点分类存放(2分); ③桥梁构件等外露钢筋均必须采用塑料薄膜等包裹,防止钢筋锈蚀;桥梁护栏钢扶手应及时进行防锈油漆(3分); ④立柱、盖梁、梁板上应标注构件编号、制作时间、张拉封头时间和养生周期(2分);立柱、盖梁脱模后应采用塑料薄膜紧密包覆等养生措施(1分);梁板养生期内须定期洒水、覆盖等,宜采用自动喷淋养生等先进养生方法,确保梁板质量(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