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09]27号
【颁布时间】 2009-08-14
【实施时间】 2009-08-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13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制订的《上海市贸易便利化工作规程》的通知

[接上页]

  1.出口许可证: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进口许可证:在申请符合要求的情况下,企业在提出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领取进口许可证。
  
  3.自动进口许可证:凡办理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企业皆可申请自动进口许可证。其中,目录一、目录三的商品企业在提出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自动领取进口许可证。
  
  4.关税配额进口许可证:国家批准后一般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完成出证。
  
  5.纺织品产地证。企业网上申请后3个工作日完成签发。
  
  三、贸易开展后
  
  (十一)外汇管理业务
  
  外汇管理效率是指企业在进行外汇核销过程中的工作效率。具体分为几个环节:
  
  1.领用核销单:当场领取。
  
  2.交单:指企业在中国电子口岸网上交单,该操作由企业在海关通关后,直接在中国电子口岸网上办理。
  
  3.出口核销:目前绝大部分企业采取现场方式办理,只要企业提交核销材料符合要求,可当场办结。对少部分报送量大,一时无法当场办结的企业,采取预约核销方式,也一般在3天内办结。
  
  (十二)出口退税业务
  
  出口退税效率体现于出口退税审核时间,即税务机关受理企业退(免)税正式申报后进行各项审核的时间。
  
  1.受理正式申报:区县税务局认可出口企业正式申报数据,并接受相关纸质退税单证报表。
  
  2.单证审核:各区县税务局对企业申报的退免税凭证进行审核、调整。
  
  3.机审:各区县税务局运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对企业申报数据进行审核、确认。
  
  4.签批:各区县税务局分管局长对已审核数据办理签批手续。
  
  以上1-4个环节,区县税务局应抓紧办理,在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内完成。
  
  5.数据报批:各区县税务局将已签批数据报送市级退税主管部门。一般1个月报2次。
  
  6.审批:市级退税主管部门审批区县税务局的报送数据。
  
  7.开具收入退还书:各区县税务局对经市级退税主管部门审批的数据开具收入退还书。
  
  (十三)进出口行政收费增减率:是指有关进出口管理部门在办理进出口业务过程中收取的行政性费用占年度进出口额的比重。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