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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展示我区特色林果业发展成果,加强交流合作,开拓产品市场,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加速产业化,行署决定组织各县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参加2008年10月10日至12日,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局举办的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现将《喀什地区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各县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认真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积极报送参展参销产品、布展方案和招商引资项目,精心组织参展参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等活动,确保喀什地区参展、参销及招商引资等工作在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博览会上取得显著成效。 二〇〇八年八月三十日 喀什地区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实施方案 2008年10月10日至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国家林业局在新疆国际博览中心(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167号)举办“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博览会主题“绿色新疆,特色林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要求,结合喀什地区的实际,特制定喀什地区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方案。 一、参展目的 全面展示喀什地区特色林果业发展成果,加强交流合作,开拓产品市场,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引导我区的特色林果业向“产业化、品牌化、市场化、现代化”发展。 二、参展对象 各县(市)人民政府,农村经济组织,各类农产品销售协会,果品、农产品、中草药材、芳香植物、木材、野生动植物等深加工企业及种苗培育、花卉生产单位等。 三、博览会内容 (一)主要包括:产品展销会和林果产品、贮藏保鲜、精深加工技术、科技服务等推进会、合作项目签约仪式、参展产品评比活动等。 (二)展示内容包括: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和林果贮藏、保鲜、深加工技术和设备。同时,以展为主,展销结合,在室外广场设立特色林果等产品销售区和机械展区。 (三)博览会专设林果产品贮藏、保鲜、深加工技术和设备展区,用于林果产品贮藏、加工等技术和设备生产企业展示产品。 四、参展参销产品范围 (一)干鲜果品:干果果品、鲜果果品等。 (二)林果精深加工产品:果脯、果酒、饮料、果酱、果醋、保健品等精深加工产品。 (三)林果生产资料:林果种子、种苗、水果套袋产品、节水灌溉设备、林果专用肥料、有机肥、可分解低残留农药等。 (四)林果储藏、保鲜设施:保鲜剂、保鲜新技术、冷库集装箱、冷冻物流设备、冷冻运输车辆、温度检测仪器、温度控制系统、冷库和气调库设备,其它保鲜储藏技术和设备等。 (五)林果分类、包装设施:果蔬分选设备、包装材料和设备、果蜡、包装纸箱、水果专用纸箱、包装托盘、水果标签、贴标设备、条码打印设备等。 (六)林果生产与精深加工设备:林果种植、生产、采摘等机械和果汁加工机械设备、果脯果干生产线、灌装设备等各类深加工机械设备。 (七)林果科技:防冻抗冻技术及资料、农业天气预报与监测技术,以及有关林果方面的科研成果、新产品、生产管理技术、科技书籍等。 (八)其他:农业保险、木材加工产品(包括家具、人造板、细木工板产品等);棉花、瓜、蔬菜等;特色农产品;特色畜禽产品;中草药材、花卉类产品(含加工产品)、森林蔬菜、野生动植物及其加工产品、森林旅游(包括风情旅游、农家乐等)推介、沙产业产品、进出口中介服务、农产品物流企业等。 五、参展形式与要求 (一)地、县分别成立参加第三届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博览会组委会,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共同筹办,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抓得实、抓得好。 (二)提前落实认购摊位,积极支持鼓励各类林果加工销售企业、协会参展,各县(市)认购摊位不少于2个(其中:县市人民政府展位1个,相关企业、社团组织及个体户展示或销售摊位不少于1个),在展示产品的同时,利用博览会平台,抓好果品销售工作。 (三)各县(市)要按照地区参展方案要求,制定本县(市)参展方案,及时报地区组委会办公室,上报的参展方案主要是:申报展位方案,包括参展展位、参销展位数量、产品种类和数量;招商引资方案,包括招商引资项目名称、主要内容、建设地点、投资估算等;产品展示方案,包括展示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包装、宣传图片、画册、展示方式等;产品交易方案,包括交易产品的品种、数量、质量、洽谈方式、交易方式和有关洽谈、交易所需的材料等;产品运输方案,包括运输方式、运输时间、对产品的存放要求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