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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德政办发[2008]195号
【颁布时间】 2008-08-29
【实施时间】 2008-08-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23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4页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五、改革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步骤
  
  全州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工作从2007年7月开始,至2008年10月底完成。具体分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市在2006年调研的基础上,再次深入调研,摸清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现状、人员编制、实有人数、资产和历史债务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
  
  (二)科学拟定实施方案(2008年1月1日至6月30日)
  
  各县市按照本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拟定实施方案,报州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在制定改革实施方案过程中,广泛听取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以及州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改革方案既要符合国务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又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
  
  (三)周密部署组织实施(2008年7月1日至10月10日)
  
  按照审批的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总结改革中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并写出改革工作总结,于2008年10月10日前报州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州人民政府已成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领导小组,协调指导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农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把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改革健康发展。农业部门要增强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形成改革工作合力,做好竞聘上岗、分流人员、检查验收、巩固提高等工作;发展改革、财政、人事、编制、劳动保障、科技等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人员安置、财政保障、基建投入、科技项目支持等工作。同时加强宣传,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基层农业技术人员进一步发扬心系农民、献身农业、服务农村的优良传统,积极投身改革,争取更大作为。同时把握好改革的力度和进度,化解各种矛盾,协调好各方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确保推广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改革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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