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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京卫科教字[2009]49号
【颁布时间】 2009-08-11
【实施时间】 2009-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32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较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I级)
  
  1.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本实验室从事实验活动涉及的三类、四类病原微生物;
  
  2.实验室人员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过程中发生职业暴露;
  
  3.市卫生局认定的其它较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三)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Ⅲ级)
  
  1.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遗撒、泄漏;
  
  2.市卫生局认定的其它一般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四、信息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举报不按照规定履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一)责任报告单位各实验室设立单位为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二)报告时限和程序
  
  责任报告单位发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时,须在2小时内向所在区县卫生局报告;接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的区县卫生局应当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确认,初步判断事件级别,并将初步判断结果立即向市卫生局和区县人民政府报告报告。
  
  市卫生局对于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信息报告后,立即报告向市政府应急办,同时组织现场处置组、专家组进行现场调查,采取相应处置或救援、洗消防护等措施,进行风险评估,现场处置组应会同专家组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提交相关报告如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已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卫生局接到报告信息后,应按《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应急响应。相关区县卫生局应视情况及时互相通报信息。
  
  (三)报告内容
  
  1.事件信息的初次报告
  
  事件发生初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实验室设立单位名称、实验室名称、涉及病原体类别、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地域范围、感染或暴露人数、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的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步工作计划等。
  
  2.事件发展、控制过程信息的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至少按日进行进程报告。
  
  3.事件结案报告事件处置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在卫生行政部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五、应急处置
  
  (一)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I级)
  
  1.现场调查与处置实验室设立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的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组织专业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人员的名单;配合市、区县卫生局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
  
  区县卫生局应采取以下措施:
  
  组织应急人员封闭现场;了解核实事件信息;初步认定事件等级;组织现场自救;立即上报市卫生局并协助控制事件发展。
  
  市卫生局应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组织应急人员组成现场处置组,赶赴现场,核实信息;进行现场采样、流行病学调查;对现场采取必要封闭、消毒措施;调查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种类、规格及数量、包装等信息;协助公安机关追踪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去向。对感染人员及疑似感染人员进行隔离、救治;对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的人员进行隔离。据事件涉及病原微生物组织相应专家组,对事件发生原因及存在的生物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认定事件等级;提出指导和评估意见;制定防控和医疗救治方案。当事故已造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按《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响应。
  
  2.事件结束
  
  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并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感染者;,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由市卫生局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信息发布
  
  事件信息由市卫生局负责沟通及对外发布(包括上级部门、相关委办局和新闻媒体等)。
  
  (二)较大生物安全事件(Ⅱ级)
  
  实验室设立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做好以下工作:
  
  被感染人员就地隔离,尽快送往具备救治能力的医院;立即关闭事件发生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隔离、封闭;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入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有相关疫苗时,对实验室人员及感染者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预防接种;配合区县卫生局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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