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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主办单位:州国资委、州经委、州政府金融办 (二)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尽快出台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加大对重大事项和财务风险的控制,规范投融资决策机制、风险管控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外派监事会制度。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关系,推动国有资产重组,优化国有资本结构。积极开展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评价,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体系。通过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培育国有资产规范、有序流转的运行机制,促使国有资本在不同地区、行业和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加快完善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推动职业经理人的市场化配置。 主办单位:州国资委、州财政局 (三)继续改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进一步消除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障碍和政策性制约,认真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加大政策落实的执行力,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确立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鼓励非公有制经济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主办单位:州经委 四、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为重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1.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积极创新基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优化整合乡镇事业站所,精简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行政效率。 主办单位:州编办 2.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成果制度化、法制化。 主办单位:州教育局 3.深化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激励约束机制,全面推行乡镇预算信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按照事权和财权相匹配的原则,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收入与支出责任,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健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切实落实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建立完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投劳新机制,并积极开展奖补试点,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机制。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的管理,推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妥善处置乡村债务,以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为突破口,积极探索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健全和完善偿债激励机制和新增债务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管,逐步建立防债化债的新机制。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 (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坚持以“兴林富民”为目标,按“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要求,完成以明晰产权为主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稳步推进配套改革,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林业经营方式,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健全现代林业服务体系。建立森林资源流转体系,加强森林管护体系建设。加强地方林业法规体系和综合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林业管理体制。 主办单位:州林业局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制度 1.依法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探索农户间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 主办单位:州农业局 2.建立健全流转市场,规范流转行为,加强合同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依法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完善调处机制,解决承包纠纷,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 主办单位:州国土资源局 (四)深化农村其他各项改革 1.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主办单位:州粮食局 2.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加大扶持力度,促进专业合作社和行业协会发展壮大,规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健全运作机制,实现规范化运作,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深化农垦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农垦资源、产业、规模、科技和组织等优势,进一步加快农垦经济发展,全面推动云南农垦“二次创业”。 主办单位:州农业局 3.推进供销社改革。 主办单位:州供销社 五、以深化财税、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为重点,形成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宏观调控体系 (一)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