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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怒政办发[2008]107号
【颁布时间】 2008-08-19
【实施时间】 2008-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49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怒江州2008年深化改革意见及任务分解的通知

[接上页]

  1.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继续完善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探索州以下政府间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
  
  2.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能力,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切实解决跨区域经营企业所得税的征缴和分配问题。探索改革资源税费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推进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改革,促进全州对外贸易的发展。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建立规范统一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制度和体系。
  
  主办单位:州国税局、州地税局
  
  (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
  
  1.发展各类金融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结构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与创新,推进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和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开展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准入试点工作。加快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组建。
  
  主办单位:州银监局、州人行
  
  2.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
  
  主办单位:州农业局
  
  (三)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1.建立和完善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融资体制。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
  
  2.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健全投资责任追究制。探索和完善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试点。继续深化价格体制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体系改革,形成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
  
  主办单位:州发展改革委
  
  六、以改善民生为重点,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改革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1.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和最低工资标准,建立企业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
  
  主办单位:州劳动保障局
  
  2.加强政府调节职能,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创造公平机会,整顿分配秩序。
  
  主办单位:州财政局
  
  (二)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1.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国家部署,推进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提商保障水平。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推进失业预警制度建设。完善工伤、生育保险制度,提高统筹层次。
  
  主办单位:州劳动保障局
  
  2.采取多种方式充实社会保障基金,加强基金监管,实现保值增值。做好优抚安置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主办单位:州民政局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主办单位:州卫生局、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参合率和筹资、保障水平。根据省总体安排,制订我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案,积极开展医改试点。
  
  主办单位:州卫生局
  
  (四)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围绕“一个突出、两个一批”,进一步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加快创新体系建设,发挥经济、科技政策的导向作用,支持鼓励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深化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建立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逐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难问题。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功。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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