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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大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大政发[2007]118号
【颁布时间】 2007-12-28
【实施时间】 2007-12-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56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资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大连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资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大连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资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动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鼓励发明创造,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资助经费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等费用的资助。
  
  第三条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重点支持、择优资助、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 资助对象
  
  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第一申请人为在我市注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具有本市户籍的个人。
  
  第五条 资助范围
  
  1.通过本市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缴纳申请费及审查费的发明专利申请;
  
  2.通过本市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并缴纳登记费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
  
  3.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发明专利PCT国际申请;
  
  4.提交PCT国际申请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
  
  5.以《巴黎公约》方式向外国提交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
  
  6.对列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和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的专项资助及大连市专利服务机构先进单位的奖励;
  
  7.用于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培训、管理工作经费。
  
  第六条 资助条件
  
  1.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期间(以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日为准),申请人地址为本市(以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文件请求书和申请表中记载的申请人地址为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的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
  
  2.上年度10月1日至本年度9月30日期间申请的国外发明专利或PCT申请(以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的申请日为准);
  
  3.申请的发明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或申请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应具有独创性),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实施后对地方经济发展能够产生很好的推动作用。
  
  第七条 资助标准
  
  1.对于提交的中国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资助1500元;
  
  2.对于发明专利提交PCT国际申请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每项资助5000元;
  
  3.对于发明专利提交PCT国际申请已经进入国家阶段,每项申请最多资助两个国家或地区,一个国家或地区每项资助5000元;
  
  4.通过《巴黎公约》方式向外国提交并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资助5000元;
  
  5.对列入国家、省、市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孵化器在孵企业和被确定为国家、省、市知识产权示范、试点单位的专利申请给予专项资助,发明专利申请每项资助1500元,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每项资助500元,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每项资助200元;
  
  6.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的登记费每件资助1000元;
  
  7.对被评选为大连市专利服务机构先进单位的奖励额度不超过专利资助经费总额的5%。
  
  第八条 资助请求人
  
  资助请求人应当是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人。受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人委托办理资助手续的代理机构,应当出具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并由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人盖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第九条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受理全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的资助工作。
  
  受理时间为每年5月15日至30日和10月15日至30日期间的工作日。
  
  第十条 申请资助须提交下列材料:
  
  1.大连市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两份),该申请表可通过大连市科技信息网(网址:www.dlinfo.gov.cn)下载;
  
  2.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文件中请求书或申请表的第1页;
  
  3.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专利申请费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费的正式发票及代理机构收费收据原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4.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人为法人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1份,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人为个人的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5.申请国外发明专利的,应出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受理国或地区专利局发出的专利申请受理文件、专利公开文本扉页、国家批准的涉外代理机构出具的国外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帐单和发票,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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