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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3.在2003年-2007年被地区补充教师考试录用在岗的教师; 4.在2006-2008年被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中小学特岗教师考试录用的教师; 5.中小学校在职教师; 6.无教师资格证书者。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08年8月15-30日 2、报名方式:(1)户口属于喀什地区生源者,师范类考生报名时需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HSK证书及父母所在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须均为原件),到生源地所在县(市)教育局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政治思想审查表》、《2008年补充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样附后),由各县(市)教育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非师范类的毕业生持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HSK证书及父母所在单位介绍信(以上材料须均为原件),到生源地所在县(市)人事局报名,报名时需填写《政治思想审查表》、《2008年补充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样附后),由各县(市)人事局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2008年毕业而尚未领取毕业证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计算机考试不及格和因贫困欠学费的),可持就读学校的证明及相关证件(证明)按师范类、非师范类分别到所在县(市)教育局、人事局报名。此类毕业生分数线划定后,上分数线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原件,不能按规定时限提供者不予聘用。报名时需填写《政治思想审查表》、《2008年补充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样附后),由各县(市)人事局、教育局分别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 本地区考生不得进行网上报名。 (2)外地区考生的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者可登录喀什政府信息网(http://www.kashi.gov.cn)进行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2008年补充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同时须填写《政治思想审查表》,由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政治审查,考试结束后由地区教育局对上线考生统一进行资格审查。 外地考生报名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外地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HSK证书和《政治思想审查表》(以上材料须均为原件)到喀什地区教育局进行确认。确认时间:2008年9月2日-9月5日,逾期不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各县(市)要为报名、组织考试提供、创造良好的条件。 3、报考费用: (1)报名费:每人15元, (2)考试费:每人每科40元 报名费由各报名点自行留用,考试费须统一上缴地区补充教师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笔试 1、考试科目: (1)小学段 汉语学科:汉语(语文)、政治、文科综合 数学学科:汉语(语文)、政治、数学 (2)中学段 汉语学科:汉语(语文)、政治、文科综合 数学学科:汉语(语文)、政治、数学 物理学科:汉语(语文)、政治、物理 化学学科:汉语(语文)、政治、化学 以上考生均用汉文答卷;民族考生考汉语,汉族考生(含民考汉)考语文。 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50分。 2、考试时间: 9月13日--9月14日 9月13日上午: 8:00--10:00政治 9月13日下午:13:00--15:00数学、物理、化学、文科综合 9月14日上午:8:00--10:00汉语(语文) 以上均为乌鲁木齐时间。 3、考点设置:考点均设在喀什市,具体考点考场、考生以准考证为准。 4、领取准考证方法与时间: (1)本地区考生的准考证由各县(市)补充教师考试工作负责人,于9月9日到地区教育局统一领取。 (2)外地区考生的准考证由其本人于9月9日-12日到地区教育局凭身份证领取。 (三)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由教育系统历年参加国家级考试的监考人员组成。监考采取民汉交叉监考的办法,即每一考场的监考人员都由一民一汉教师组成。 (四)其他: 1、各县必须选派一名县领导负责带队,组织考生参加考试,并在9月11日前将带队人员名单上报地区补充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喀什市人民政府负责在考试过程中对宾馆,餐饮,消防、卫生安全进行检查。 3、考生入场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均为原件)。考生入场考试时只准带蓝、黑色钢笔或蓝、黑色圆珠笔、橡皮、直尺、圆规,其他如计算器、透明胶、手机、传呼机、草稿纸等与考试无关物品严禁带入考场。 七、命题与制卷 由地区人事局、教育局负责,公安局协助、地区纪检委监督,在有关学校抽调业务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的命题教师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全封闭考试命题、制卷工作,命题时按照中学段、小学段分别进行,并选定全封闭的印刷厂进行印制,全过程的实施,参照全国统一考试的要求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