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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喀署办发[2008]115号
【颁布时间】 2008-08-11
【实施时间】 2008-08-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771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2008年喀什地区补充中小学教师工作实施意见

[接上页]

  八、评卷工作
  
  评卷工作主要由地区教育局承担,在各相关局的配合下进行,完全按国家级考试要求进行,按保密组→试卷检查组→评卷组(分学科、流水作业)→成绩复核组→录入组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由地区纪检委对各个环节及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同时对成绩进行公示。
  
  九、体检、政审及学历审查
  
  体检、政审及学历审查在地区补充教师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分别由地区卫生局、地区公安局、地区人事局及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标准负责实施。
  
  十、录取原则
  
  按照地区下达的各科教师增编计划,采取总分控制,单科限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根据报名的学段学科进行录取,并将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
  
  十一、录取人员的分配
  
  1、坚持本地区考生以考生生源地为主,参考学科缺编计划的原则。即今年有增编计划的县(市)上线考生,依照本县(市)增编计划总数并按学科需求情况分配至本县(市),超出本县需求计划已被录取的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分配到需求计划未达到的县;
  
  2、外地区上线考生的分配按分数从高到低,以喀什市为中心由近至远分配到需求计划未达到的县。
  
  各县(市)将其他县(市)分配至本县(市)的考生必须优先在本县(市)就近分配至各中小学,然后再考虑将本县(市)上线考生根据学科需求进行分配。
  
  十二、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补充教师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工作,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配合地区把补充教师这件大好事办好,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和下设办公室,实行层层负责制,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工作。今年补充教师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要组织、选派得力人员做好此项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使各项规定和报考条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补充教师工作顺利完成。
  
  十三、监督及其它要求
  
  地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各级人事、教育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以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凡参与招考工作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本实施意见解释权在喀什地区核定中小学教师编制和补充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点:地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2523186
  
  附:1、2008年补充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2、2008年补充教师政治资格审查表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一日

  
  
2008年补充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名
  
  出生年月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性别
  
  族别
  
  学历
  
  报考学段
  
  和学科
  
  HSK等级
  
  何年何月毕业于何院校、专业
  
  主 要 简 历
  
  县市人事、教育部门意见
  
   盖章
  
  审查人签名: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
  
  
2008年补充教师政治思想审查表

  
  准考证号
  
  姓 名
  
  性别
  
  族别
  
  学历
  
  照片 加盖公安局
  
  钢印
  
  毕业院校及时间
  
  所学专业
  
  出生
  
  年月
  
  政治面貌
  
  出生地
  
  父母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政
  
  治
  
  思
  
  想
  
  及
  
  现
  
  实
  
  表
  
  现
  
  单位(盖章) 单位党支部书记(签字)
  
  年 月日
  
  
2008年补充教师政治思想审查表

  
  准考证号
  
  审
  
  查
  
  意
  
  见
  
  负责人(签字)所在派出所(盖章)
  
  年 月日
  
  乡镇(街办、社区)负责人(签字): 党组织(盖章)
  
  年月日
  
  公安局负责人签字:县(市)公安局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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