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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2009年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七月七日 三亚市2009年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充分发挥金融业对三亚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和服务作用,积极推进全市金融支持“三农”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三亚市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提出指导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为切入点,统筹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推进农村金融创新,不断加大对农村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全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总体要求 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新农村建设的金融支持工作,积极扩大对涉农经济的信贷投入,尤其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确保对“三农”领域的信贷增量高于上一年。重点扶持我市9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和15家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城乡公路、农村水利工程、饮水工程、电网改造工程建设。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水土保持以及农业综合开发的贷款投入,支持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为重点,建立“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各涉农机构应加大对农村信贷支持力度,将更多资金投放在农村。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和特色农业,如热带花卉、苗木、绿色农产品、热带水果等。加大对大棚种植等设施农业支持力度,加大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贷款力度,建立支农信贷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特别是农信社,要坚持深化改革和支持“三农”两不误,全年新增贷款70%以上要用于支农,进一步发挥好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服务的主力军作用。充分发挥农业银行为“三农”服务的职能,扩大支农领域。稳步扩大邮政储蓄银行涉农业务范围。引导和鼓励商业银行网点和业务经营向乡镇延伸。放宽农村金融准入政策,加快设立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四类新型机构,扩大金融支农的覆盖面。 (三)主要任务 1、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作用。要以深化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把增强对农村服务功能作为改革的首要目标,通过明晰产权关系,深化约束机制,把各项扶持措施落实到支持“三农”的具体目标上。进一步推广和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灵活合理确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对象、额度和期限,扩大农户贷款面。按照农业生产周期、农产品经营资金周转频率和农业贷款的不同用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确保信贷资金与农户生产经营在时间上的合理衔接,对农户种植业贷款利率原则上要少上浮或不上浮,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2、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信贷支持。要根据职能调整的要求,稳步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在通过政策性信贷杠杆引导和调节粮食市场、做好粮棉油收储资金供应的同时,立足三亚实际,突出区域特色,对符合扩大内需政策导向的粮食安全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两进两出”(进宾馆、进超市、出岛、出口)工程和水产品工程,特别是市政府关切、有财政资金配套的农田水利、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农村“五网”(电网、水网、气网、路网、信息网)建设与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业生产资料仓储配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科技推广转化、农村物流体系建设等项目,给予信贷支持;积极探索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合作,加强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合作,协同完善有关涉农资金,共同支持三亚重点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非经营项目,并同时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中小企业信贷模式创新等多种信贷业务,切实发挥政策性金融市场弥补县域金融服务的功能和作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事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