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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区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三亚市“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7月7日 三亚市“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我市“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省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熟悉与掌握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公务员的宪法和法律意识,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实施对象和主要内容 “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对象主要为全市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 主要内容为: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刻理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精神,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学习与本职工作以及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及水平;学习《公务员法》和廉政法律法规,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学习。把法律学习作为加强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项工作制度,切实抓好抓实。“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期间,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至少要组织2次法律学习。法律学习要设定专题,明确内容,有交流、有记录。 (二)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学习活动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要根据自我工作特点,做好工作安排,挤出时间学习法律知识。主要以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识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学习读本》为基本学习教材,以本行业(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辅助教材。各部门、各单位要对个人法律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公务员学习时间的落实。同时,还要重点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特别是要结合公务员的岗位特点,选择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其中,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必须在2009年11月底前,对公务员进行一次专门法律知识培训,力争培训率达95%以上。各区镇、各部门要根据已下发的《关于成立“法律进机关”讲师团的通知》(三法宣办〔2009〕8号)和本单位的工作需要,从讲师团的表格中自行聘请讲师团成员或通过市法宣办聘请授课。各单位从六月始至年底至少举办一至两次讲座,并把讲座情况(包括照片)书面报送市法宣办。市法宣办要举办一至两次由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干部学法用法专题讲座。在学习过程中,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要结合实际,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并通过召开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或编纂论文集等形式开展学习交流,努力提高学习的成效。 (三)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各区镇、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复习,以备2009年11月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省的考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自行组织、交叉监考的方式进行。考试以开卷形式为主,有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公务员,可以采取闭卷形式。考试内容分为基本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两部分,其中,基本法律知识占60%,专业法律知识占40%。考试成绩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并存入本人学习档案,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据。 (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参观监狱、劳教所和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录像片,以及刑释解教人员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对公务员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公务员知法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各区镇、各部门在“法律进机关”工程实施期间至少要组织1次警示教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