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对单位的追究方式为:对发生较大过错行为的单位,给予行政告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对发生重大过错行为的单位,给予扣减年度政府目标考核分值,记过错一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降低年度考核等次。 对个人的追究方式为:对发生较大过错行为单位的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诚勉谈话、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情节较严重的,给予离岗培训、停职检查或者调离工作岗位、免职等追究;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处分。 (二)南水北调工程结束后,效能监察组对效能监察对象履行职责情况作出评定,并将奖惩材料交组织或人事部门存档,作为考核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七、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观念,树立大局意识,提高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在自己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影响工程整体进度的问题。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责任,将目标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环节。各级监察部门要层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效能监察方案,加大效能督查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没有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