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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 友谊路居委会 1 机场路居委会 1 金鸡岭居委会 1 南海居委会 1 榆港居委会 1 西岛居委会 1 新建居委会 1 和平居委会 1 光明居委会 1 春园居委会 1 群众居委会 1 市区合计 66324 30 (2)镇和国营农场临时回收站设置规划 根据市统计局统计,至2007年底,三亚市六镇(含国营农场)共有人口59496户,依据《海南省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镇及国营农场可按照每1500-2000户设置一个临时回收站”的设置原则,全市六镇(含国营农场)应设置临时回收站36个,其中崖城镇(含南滨农场)设置8个,田独镇(含南新农场)设置7个,海棠湾镇(含南田农场)设置7个,凤凰镇(含南岛农场)设置7个,天涯镇(含立才农场)设置5个,育才镇设置2个(详见三亚市镇和国营农场临时回收站规划设置表)。 三亚市镇和国营农场临时回收站设置规划表 地 区 人口数量 (户数) 应设置回收站点(个) 崖城镇小计 16408 8 崖 城 4 南 滨农场 2 港 门 1 梅 山 1 田独镇小计 13122 7 田 独 3 南新农场 1 荔枝沟 2 红沙 1 海棠湾镇小计 9388 7 藤桥 4 南田农场 2 林旺 1 凤凰镇小计 11915 7 羊 栏 4 南岛农场 1 桶井 1 高峰 1 天涯镇小计 8671 5 马 岭 4 立才农场 1 育才镇小计 2 育才 1 雅亮 1 乡镇合计 59496 36 (3)临时回收站设置条件 ①要远离水源保护区,避免环境污染、扰民、社会安全等问题。 ②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如属于租赁性质的,租赁期不能少于2年(从签订合同时起计算)。 ③经营场地应为封闭式建筑或四周筑有围墙。地面原则上应铺设水泥地面,上盖(顶棚)要具备符合消防要求的上盖或顶棚,顶棚应当采用非易燃或阻燃材料。 ④按消防防火技术规范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2、收运中转站 收运中转站的设置主要分布各镇,负责收集各镇及国营农场临时回收站的再生资源,集中存放并进行简单分类、整理,然后将再生资源转运到我市设置的集散中心,使镇及国营农场临时回收站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减少环境污染。 (1)收运中转站设置规划 依据《海南省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收运中转固定站的设置,城市按总量调控、合理布局和方便回收原则进行规划,镇一般设置2个回收网点,经济较为发达的乡镇设点最多不宜超过3个”设置原则,根据我市实际,全市六镇应设置11个收运中转站,其中崖城镇、海棠湾镇、田独镇、凤凰镇、天涯镇各设置2个收运中转站,育才镇设置1个(详见三亚市收运中转站设置规划表)。 三亚市收运中转站设置规划表 序号 名 称 位 置 1 崖城镇第一收运中转站 崖城区域 2 崖城镇第二收运中转站 崖城区域 3 海棠湾镇第一收运中转站 海棠湾区域 4 海棠湾镇第二收运中转站 海棠湾区域 5 田独镇第一收运中转站 田独区域 6 田独镇第二收运中转站 田独区域 7 凤凰镇第一收运中转站 凤凰区域 8 凤凰镇第一收运中转站 凤凰区域 9 天涯镇第一收运中转站 天涯区域 10 天涯镇第二收运中转站 天涯区域 11 育才镇第一收运中转站 育才区域 (2)收运中转站设置条件 ①要远离水源保护区,避免环境污染、扰民、社会安全等问题,并采取美化措施。 ②收运中转站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 ③经营场地应为封闭式建筑或四周筑有围墙。场地内应设有相应的办公区、收购区、挑拣区、分类存放区等,并留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④按消防防火技术规范配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⑤经营场地应有导水沟渠,配有污水处理、排放设施,以及废气、噪声防治设施等。 ⑥要配备专门的运输车辆,定时到镇及农场各临时回收站收集再生资源。 3、集散中心 负责收集城市社区临时回收站和乡镇收运中转站的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分类储存,使社区临时回收站的再生资源日收日清,乡镇收运中转站的再生资源及时运离站点,减少环境污染.同时对收集的再生资源进行分拣整理打包和加工,通过市场运作,实现再生资源合理配置,方便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场采购,促进再生资源有序流动。 (1)集散中心设置规划 依据《海南省贯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集散市场要从严控制数量,一般每个市县设置1个集散市场,最多不宜超过2个,海口、三亚两市最多不宜超过3个”设置原则,根据我市实际,为利于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有序竞争,全市共设置3个集散中心(详见三亚市散集中心设置规划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