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3)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重点从业人员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4)从业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操作,个人卫生符合卫生要求 (三)场所环境卫生 (5)墙壁、天花板、门窗保持清洁,无蜘蛛网、霉斑及明显积垢★ (6)地面平整,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通畅 (7)垃圾桶加盖并外观清洁 (四)设施设备卫生 (8)操作台、冰箱表面、脱排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无明显积垢,保持清洁和存放整齐★ (9)有防蝇防尘设施并能有效使用 (五)食品原料卫生 (10)按规定索取食品原料证件和有效购货凭证,并做好台帐记录 (11)不采购经营国家及本市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及原料,定型包装食品不超过保质期★ (12)食品与非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分开储存★ (13)主副食品存放分别设置专用场所,并有机械通风设备 (14)食品隔墙离地分类存放,标明进货日期 (六)加工操作卫生 (15)粗加工水池有标识,荤素食品分类清洗 (16)肉类、水产、蔬菜原料分台操作 (17)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措施★ (18)生熟容器、工用具有明显区分标志,不混用★ (19)食品烧熟煮透,储存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储存温度和时间符合要求★ (七)备餐间操作卫生 (20)更衣、洗手消毒设施、空气消毒设施、空调设施、冷藏设施等正常运转,温度控制在25℃以下(备餐间除外)★ (21)专人加工制作,非备餐间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 (22)备餐间内不得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未经清洗处理的水果蔬菜、杂物等 (23)学校食堂食品留样符合要求 (八)餐具消毒卫生 (24)餐具清洗水池与粗加工水池分开,消毒符合卫生要求★ (25)消毒后的餐具存放在专用保洁柜内 (九)其他 注:1、带★项目为关键项目。2、第(九)项不作评价。 评价标准 评价结论 关键项目不符合(项) 一般项目不符合(项) 良好 0 ≤2 一般 0 3-5 1 ≤2 较差 0 ≥6 1 ≥3 ≥2 任意项 检查结果 关键项目不符合()项,一般项目不符合()项 评价结论(划“√”):总分(1)良好、(2)一般、(3)较差 自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