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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温政办[2009]91号
【颁布时间】 2009-06-24
【实施时间】 2009-06-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076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七)保健食品。1.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管。严格产品市场准入,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原辅料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加大市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非法添加药物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违规生产经营保健品和伪造、冒用保健品标签标识的行为,整治和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2.开展违法宣传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加强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管,加大监测力度,整治宣传普通食品功能疗效行为,严厉查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和以公益讲座、免费体检、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形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区整顿工作负总责,把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列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切实抓紧抓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整顿工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强督查和考核,逐级落实各项任务和责任,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沟通,相互配合,齐心协力搞好整顿工作。加强食品安全各环节执法衔接,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和监督抽查,相互通报情况,提高监管效率。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协调解决整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在我市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到位之前,仍由卫生部门按照原有的职责分工,负责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夯实基础,提供保障。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加大投入力度,加强执法单位执法装备、检测设备和经费保障。加大对食品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频次,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间的监测信息通报机制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做好食品安全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坚持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向全民和“五进”、“三贴近”的原则,大力宣传和普及《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及时报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措施、进展、成效,揭露、曝光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企业的遵纪守法意识、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工作步骤
  
  本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5月至6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精神,并结合实际,对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每项整顿任务和时间安排,及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09年7月至2010年10月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并结合2009年、2010年的年度工作安排,有效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地阶段性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底)。为确保食品安全整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两年来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并于2010年11月前将总结材料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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