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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贵阳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筑府发[2009]52号
【颁布时间】 2009-06-20
【实施时间】 2009-06-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8110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铝及铝加工产业振兴与发展实施计划的通知

[接上页]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引导资金及工业投融资平台作用,通过投资、补助、技改及流动资金贴息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技术创新项目及铝精深加工、节能减排、资源勘探等重大项目的投入;二是加大铝及铝加工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发展铝及铝加工下游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竞争力,构建合理的产业及产品体系。
  
  (三)规范铝土矿资源开发
  
  制定强有力的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铝土矿资源的控制和保护力度。一是对于乱挖滥采者,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打击,直至收回资源开采权;二是对现有原矿和初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未实现转型的,坚决采取强硬措施,依法强制限采或收回采矿权;三是通过严把项目审批及土地供应等环节,杜绝新建原矿开采与初加工等项目。
  
  六、计划实施
  
  各区(市、县)及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产业振兴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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