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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一是充分发挥财政引导资金及工业投融资平台作用,通过投资、补助、技改及流动资金贴息等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基地配套基础设施、技术创新项目及铝精深加工、节能减排、资源勘探等重大项目的投入;二是加大铝及铝加工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有实力的企业发展铝及铝加工下游产业,延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形成竞争力,构建合理的产业及产品体系。 (三)规范铝土矿资源开发 制定强有力的矿产资源管理办法,加大对铝土矿资源的控制和保护力度。一是对于乱挖滥采者,采取严厉措施,坚决打击,直至收回资源开采权;二是对现有原矿和初加工企业,在规定期限未实现转型的,坚决采取强硬措施,依法强制限采或收回采矿权;三是通过严把项目审批及土地供应等环节,杜绝新建原矿开采与初加工等项目。 六、计划实施 各区(市、县)及市级各部门要按照本计划确定的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抓好落实,确保产业振兴与发展目标的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