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内部管理。为切实加强对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正常高效运转,更好地为广大生产经营者、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热情、周到、优质、便捷的服务,市政府成立乌兰察布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部门要充分提高对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按政府提出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确保部门进厅、项目进厅、收费进厅、充分授权窗口。由市监察局牵头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按“抽硬人、硬抽人”的原则组建工作机构,专项负责市直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入厅授权和整合,同时协调集宁区工作,直至步入正轨。市、区两级“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工作中坚持实行服务承诺制、集中收费制、政务公开制、轮流值班制、首席代表制、审批一章制、定期考核制等制度,根据《审批事项分类管理办法》科学运行,保证中心各项工作规范化运行。 2、完善制约机制,落实监督措施。要建立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察体系,监察部门要会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共同制定《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办法》,以“集中”和“公开”为切入点,通过推行“阳光作业”,促进廉政建设。市监察局派驻的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要常驻大厅工作,在搞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各分大厅效能投诉工作的同时,负责处理全市行政效能投诉和各旗县市(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服务。集宁区监察局行政效能投诉中心选派工作人员驻大厅开展工作,与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合署办公,具体负责区直行政效能投诉工作。对于该进厅的部门不进驻、该进厅办理的项目不进厅、收费不进厅、对窗口授权不充分等问题,由进厅部门主要领导写出承诺书,监察部门进行督察,限期保证完成。对拒不执行、拖延时间、不管不问的部门主要领导由纪检部门进行问责查处,切实强化监督,保证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工作顺利进行。 3、清理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按照国办发(2007)22号《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精神,依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的原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现行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再次清理,对全市87个职能部门清理核准共计223项行政许可项目,339项非行政许可和收费项目,取消审批项目18项,近日由市政府向社会公布。不在公布名录范围内的审批、收费项目,今后各有关职能部门将不得再审批和收费。 4、落实运行经费,保证“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日常管理经费,按照市、区两级进厅人员数量每年每人3000元标准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分别向进厅单位收取,市、区两级财政统一收取后拨付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已核定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及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等仍按原渠道由市财政核拨。区财政部门要对区审批服务中心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按每年10万元做出预算,同人员工资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确保“中心”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加强内部管理,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好管理运行经费。 5、加大软件开发力度。随着办公信息自动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查询、受理、审批、办结、监察等环节的工作都需要通过网络完成,办件咨询、表格下载、信息发布、办件统计、评议、投诉等也通过网络进行,最终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这就要求开发先进的软件系统,计划投入软件开发经费86万元,开发包括行政许可、政务公开、中心管理、效能监察、OA办公五个子系统23个操作模块,投入20万元引进双翼集中管理系统。投入设备更新资金30.69万元,配置自动化办公系统必需的计算机、指纹考勤机、摄像机、投影仪、打印机、复印机、监控设施等,合计需136.69万元。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6、建设新服务大厅。目前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是临时租用工商银行桥西营业所办公楼,服务大厅面积不足600平方米,并且市、区两级“中心”和工行桥西办事处三家合用,由于大厅容积小,许多该进厅的部门无法进驻,该进厅办理的业务无法开展,“中心”一站式综合服务功能无法体现。我市处于自治区南大门,属晋、冀、蒙三地交通要道,为树立对外良好形象,推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深入开展,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延长服务链,在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平台的基础上,搭建为大众提供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招拍挂服务等领域安排进厅办理,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多功能综合服务网络体系,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服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建设新的服务大厅是需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