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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区、金阳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贵阳市国家税务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贵阳市国家税务局贵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意见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全民纳税意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依法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机具开票,逐笔开具;有奖发票,鼓励索票;查询辨伪,防堵假票;票表比对,以票控税”的普通发票管理模式,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建立起普通发票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合法收付款凭证。发票既是财务收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又是税务部门获得应纳税信息、认定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同时还是消费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进行维权所必不可少的证据。因此,发票在整个社会经济活动和税收征管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加强发票管理是税务机关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普通发票管理相对薄弱,纳税人以收据或自制小票代替发票,虚开、不开、代开和拒开发票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税收管理秩序。对此,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普通发票管理,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加大税收监控力度,切实堵塞征管漏洞。 (二)完善制度,注重落实。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建立、完善和落实普通发票的各项制度,制定具体的普通发票管理措施,狠抓普通发票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三)更新观念,创新方法。各级税务机关要抓住普通发票管理的薄弱环节,根据各类纳税人不同的用票结构、管理方式,结合纳税人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管理水平、信用等级等特点,本着管理科学、控管有效、简便易行的原则,更新观念,积极探索依托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普通发票管理的新路子、新方法。要以推行计算机开票为突破口,完善手续,强化稽核,加强检查,在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上取得突破,不断提高普通发票管理的科技含量,尽快构建起科学、高效的普通发票控管体系。 二、突出重点,分类管理,加快计算机开具普通发票进程 (一)加大发票发售力度。要致力于扩大普通发票的售票面,让真票占领市场,有效打压假票的生存空间。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对纳税人进行票种评定,积极主动提供发票,确保纳税人及时、合法使用发票。工作中做到管理与服务并举,既要加强对纳税人购票资格的调查核实,有效防止骗购发票行为发生,又要做好纳税服务,对符合领购发票条件的纳税人积极供票,并帮助、指导其规范使用发票。 (二)加大计算机开票的推广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我市行政区域内凡从事商业批发零售业(大型商场、超市和药店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饮食业、娱乐业、服务业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纳税人全面推行卷筒式发票,开具发票面必须达到100%。在小规模纳税人中要逐步推行卷筒式发票以实现逐笔开具发票。对使用计算机开票的企业和经营者,全面实现逐笔开票;对未使用计算机开票的企业和经营者,不断扩大逐笔开票面,达到逐笔开票的目标。 (三)规范综合性市场、专业市场的普通发票管理。要进一步强化税务户籍管理,督促市场内未办证户办理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定期巡查,规范税收征管,最大限度地避免漏征漏管和税款流失。税务机关要与市场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由市场管理部门协助主管税务机关做好市场税收和普通发票的管理工作,以准确地反映业户经营情况,为税务机关提供科学合理的征税依据。 (四)规范定期定额纳税人普通发票管理。对定期定额纳税人使用的手工普通发票,购票时必须采用“交旧供新”或“验旧供新”的方式。 (五)加强大型超市商场内个体工商户普通发票管理。卖场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每月终了时由超市或商场提供其销售收入数据给主管税务机关,以此评估申报数据,核实纳税申报的真实性,作为其查账征收或核定定额的依据。卖场外自主经营、独立收款的个体工商户,无论是否达到起征点,都必须要求其领购并合法使用发票,同时加强检查销售货物逐笔开票的落实情况。对正常开展经营业务,但不领购使用发票或已领购发票但未开具或开具发票数量极少的个体工商户,要进行重点检查、重点评估,防止税款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