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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环境监管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为保障环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成立长春市2009年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崔杰市长 副组长: 隋忠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姜保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闫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王南市监察局局长 成员: 叶蓬欣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刘海玉市监察局副局长 李北牧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韩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戈宝权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喜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于建新市市政公用局副局长 胡书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郑光宇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郑伟民市公安局副局长 韩志斌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副局长 武振熬市水利局巡视员 张志平吉林省电力监管办公室副主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叶蓬欣(兼)。 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委派1名处长作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联系人:王宪国、胡晓明,联系电话:85378636、85378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