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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现将《重庆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重庆市2009年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以及全国纠风工作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根据《重庆市2009年纠风工作分工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对今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今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和“科学监管”的理念,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原则及工作目标和要求,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我市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建设“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今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是: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质量问题为重点,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工作重点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质量问题。 (一)在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方面我们要着重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其负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继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在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划转尚未到位之前,食品安全的组织协调、综合监管仍然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职能调整后,移交市卫生局负责。食品监管的相关部门要继续坚持分段管理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职能分工切实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以上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农委、市商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负责落实。 二是加强食品的宣传教育工作,扎实推进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活动。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加快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强化食品安全的考核评价,抓好“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以上工作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卫生局负责落实。 三是加强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加快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扎实推进农业标准示范区建设,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以上工作由市农委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商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四是强化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督管理。要全面推进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获证企业监管和审查,开展创建优秀食品生产监管示范区县活动,巩固和深化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成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食品从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监管链,建立食品质量安全溯源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伪劣食品的行为。以上工作由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五是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两项制度”,加大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切实解决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执法水平。以上工作由市工商局牵头,会同市卫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六是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的食品卫生监管。加强餐饮和监督服务许可工作。严把准入关,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继续实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加强食品安全质量检测,查处不合格食品,实施食品监督公示制度,加强餐饮和集体用餐单位配送管理和监督工作,加强重大活动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以上工作由市卫生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