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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海口市深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创建文明生态镇工作方案 为改变我市各镇综合环境面貌,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国际旅游岛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目标,根据省政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原则。按照省委五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的要求和市委十一届四次、五次会议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把提高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和维护管理水平的提高,全面提升我市城乡居民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水平。 (二)总体目标。从2009 年起,积极组织开展基础设施建设,争取用3 年左右的时间,全市23 个镇的环境面貌都有明显改善,做到镇容镇貌净化、绿化、硬化、亮化和美化。其中2009年要有三分之一(即8 个)以上镇政府所在地达到文明生态镇的标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成立市创建文明生态镇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各镇创建工作的领导、组织、指导、协调、检查。 组长: 徐敏生(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运文(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鸥(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邢建良(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成员:各区政府和市规划、建设、工商、环卫、水务、园林、交通、交警等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与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办公,增加文明办等相关单位人员。办公室主任由邢建良担任,副主任由吴清德担任。 各区、镇政府成立相应的创建工作领导机构,承担相应的创建工作职责。 三、创建工作范围和重点 今年,创建工作重点是重点镇和省政府确定的示范镇;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沿线的镇政府所在地;市内国家级旅游景点区。 为此,我市确定长流镇、永兴镇、龙桥镇、新坡镇、红旗镇、云龙镇、三江镇、大致坡镇8 个镇为2009 年的重点创建单位。今年没有列为重点创建单位的海秀镇、西秀镇、石山镇、东山镇、城西镇、遵谭镇、龙泉镇、府城镇、三门坡镇、甲子镇、大坡镇、旧州镇、龙塘镇、演丰镇、灵山镇15 个镇,也要着手开展创建工作,为明后年创建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创建工作内容和标准 (一)综合环境 1、街道整洁干净,无垃圾、瓜果皮壳、纸屑、烟头等杂物;集市、居民居住区、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卫生状况良好,无暴露垃圾。 2、镇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日清日运或随满随运,无垃圾乱堆乱倒现象,无直接向江河湖泊排放污水和倾倒垃圾的现象。 3、镇区主要街道两侧的各类建筑物保持整洁良好,色彩和谐,标语、广告牌设置合理规范,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现象。 4、商贸摊点布局合理,经营市场管理规范、整洁卫生,做到坐商进点,行商进场,无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停放车辆现象。 5、镇区主要街道无违章搭建建(构)筑物。 6、施工现场按照要求设置隔离护栏和建筑防护网,安全文明施工。 (二)配套设施 1、街道路面硬化、平整,无毁坏、明显坑洼积水现象。 2、镇区主要道路和居民密集区按规定安装路灯,且设施整洁、完好,亮灯率90%以上。 3、主要道路两侧种植行道树,且养护到位,有绿有荫,无缺株、枯枝;建设有镇区绿地,镇区绿化绿地率达40%以上。建立古树名木保护档案,且采取相应措施对古树名木进行科学标识和保护。 4、主要街道按照规定数量设置垃圾箱(果皮箱),箱体整洁无破损;居民生活区设置有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点。 5、主要街道有名称和路牌,文字、注音规范,设置完好;邮箱、电话亭等公用设施功能完好。 6、镇区主要街道设有地下排水沟(管),无明沟排放现象。 7、设置有水冲式公共厕所,布局符合要求,且标志显目,卫生干净。 8、设有位置合理、规模适度的停车场和候车站,满足居民出行需求。 (三)文明风貌 1、镇建成区内应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确需饲养的,必须圈养,并有严格的管理办法。 2、居民在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居民在禁烟场所不吸烟。 |